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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分割房改房怎么收集证据?

核心提示:房改房,即已售公房。公房出售是在原有住房基础上的政策性住房交易,如购房的是已婚职工,公房实际上是卖给夫妻双方而不是仅向夫妻中的一方出售。那么,房改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分割房改房怎么收集证据?以上问题小编为您做了详细解答,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关于离婚时房改房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婚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房改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房改房是指本单位将自有的公房,以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购买房改房的职工通常享受了工龄折扣、付款折扣及税收等方面的优惠。

2、如果所购买的房改房属于夫妻一方单位自有自管房,除当地政府有规定外,房屋所有权一般归房屋产权单位的干部、职工所有;

3、房改房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如果是一方婚前取得,则属于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后取得,则属夫妻共同财产。

4、在我国房屋改革中,还有一种普遍的现象是,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但无论形式如何,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理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5、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登记于一方名下的房改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并登记于一方名下的房改房,性质上如何认定,司法解释未做明确规定。鉴于我国房改房出售和价格均受国家房改房政策的调整,按福利政策规定,夫妻双方的工龄、职务、付款时间等均影响到房屋的价格,由于夫妻关系一方购买的“房改房”将影响到另一方福利政策的再次享有,使得对方失去了享受福利购房的可能性。因此,无论是从所有权取得的时间上,还是从房屋的福利性质上,只要是用双方工龄购买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还有一种情况,婚前虽未取得产权证,但一方在婚前已经完成了主要的或者全部购房行为(已经足额或者大部支付购房款,签订购房合同),即使产权证的取得是在婚后,这种情况一般也认定为个人财产。

二、离婚分割房改房怎么收集证据

离婚诉讼中,婚后参与房改的房产尽管登记于一方名下,另一方是可以主张产权的,但是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

1、夫妻一方的房改房,婚后双方出钱购买了这套房屋,则需提供购房时间是在结婚以后的相关证明即可,因为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房改房是一种福利房,参与房改时,一般需折合双方的工龄等,所以可以向原产权单位调取房改时的申请书等档案资料;

3、已购公有住房后,原产权人及其配偶不得再享受按福利优惠政策分配、租住、购买公有住房,所以也可以选择让自己单位开具证明,证实自己参与了配偶单位的房改政策,所以不能再占有自己单位的房改指标等。

网友咨询:关于离婚房产分割

结婚前,我们买了一套房产,因为我找人的关系优惠了几万元,首付是他们家出的,做的是按揭贷款。贷款存折是我的名字,但合同、房子都是我俩共有,我为所有权,他为共有人,房产证于婚后取得。房产我们做了婚前公证,一人一半。除首付外,月供都是我和他自己供的,从婚前我们就一直供到现在。装修费有他们家出的,也有我们自己的工资。房产目前市值130多万吧。

想请教几个问题,谢谢!

1、在房产分派问题上产生分歧,那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象这种按揭房产需要先将剩余贷款一次还清后才能由法院判决分割是吗?是不是需要先付首付款的一半,然后再平分房产?他是本地户口,我是外地户口,法院会不会因此倾斜他?

2、如果法院判决一方得房产,另一方该有所补偿吗?怎么补偿?里面包含哪些内容?大概要多少钱?象我们只共同还贷了2年,贷款20年,补偿款是不是用市值130万除以20年再乘2年还贷时间这么算的呢?还有,象装修费这些大家的钱都混在一起的要怎么算怎么分?买房时我找人优惠的几万元是不是也可以算一部分?

3、婚后,老公曾经把年终奖十几万都给了他父母,这是不是算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可以用来抵他父母出的首付款?这年终奖需要我举证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2007年05月09日 11时55分   结婚登记以前,一方按揭贷款购房,结婚登记以后还贷或继续还贷的,离婚时可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

1、结婚登记以前,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购买房屋,且已取得产权证,结婚登记以后还贷或继续还贷的,其产权仍属于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并不改变该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的性质。但是,婚后还贷的部分,无论是由一方用自己的工资、收益还贷,还是用双方的工资、收益还贷,只要不能证明是用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婚后专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还贷,都应视为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贷款。对于婚后清偿的这部分贷款,离婚时应将属于配偶一方的部分,向配偶予以返还。

2、结婚登记以前,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购买房屋,结婚登记以后取得产权证并还贷或继续还贷的,无论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登记在双方名下,均应视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其产权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对于一方以婚前财产或婚后专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支付的部分,离婚时应当予以返还。

3、结婚登记以前,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购买房屋,结婚登记以后还贷或继续还贷,离婚时还未取得产权证的,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以后,再由有异议的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房改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分割房改房怎么收集证据?”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无论是从所有权取得的时间上,还是从房屋的福利性质上,只要是用双方工龄购买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及离婚时房改房证据收集情况。关于离婚时房改房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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