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是指配偶一方的过错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在离婚时,对所遭受的损害,无过错配偶有权要求赔偿,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失、给付抚慰金等相应责任的规定。
一、离婚赔偿条件是什么?
离婚过错赔偿是一方在存在过错的,对另一方造成损害得情况下,就造成的损害进行的赔偿。所以,离婚过错赔偿应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1、 需要一方存在过错,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此时的过错有以下几种: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行为。必须是以上四种行为才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对于那些一夜情、嫖娼、通奸、偶尔家暴、偶然虐待的行为,是不满足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的。
2、 一方因上述行为遭受损害。此时必须有证据证明遭受的损害是因上述四种行为,且达到一定的精神损害。没有证据证明遭受精神损害,只有口述的,不满足申请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3、 必须双方离婚,不离婚的不能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以上即是离婚过错赔偿条件是什么的简单解答。之所以说简单,是因为上文所提到的需要哪些证据、如何收集证据、如何认定行为是否满足过错行为都没有详细解答。想要了解的,可以在本站进行搜索相关信息。
网友咨询:准备离婚的我需要给他赔偿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结婚两年多了,我们总是为了钱吵架,两年多没有孩子,这时候都是看病花钱,那天我们又为了钱吵架,他让我滚,我回我家了,后来让他接我,他说不接,现在他接我,我不想过了,这两年他挣了钱不存也舍不得让我花,也打过我,我现在说离婚,我需要赔偿他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好,很高兴能够为你解答。就你提出的问题,我有一个疑惑,那就是你所说的赔偿到底是基于你们在婚姻存续期间看病所花的钱呢,还是基于你提出离婚这一件事情?
首先,如果你所说的赔偿是针对你们婚姻存续期间看病所花的钱,那么你在提出离婚时是不需要赔偿他的。
第一,我国《《婚姻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二,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因此,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支配的权利。
其次,如果你所说的赔偿是基于你提出离婚这一件事,你也是不需要赔偿他的。我国法律并没有谁先提出离婚谁就要赔偿另一方的规定。
最后,你在叙述中提出你丈夫打过你。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因此,如果你的丈夫对你有家暴行为,在离婚诉讼中你是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二、离婚赔偿程序是什么?
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
小编结语:婚姻法确立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应定为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其责任认定应按照侵权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去考虑,同时斟酌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并应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更多离婚赔偿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