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协议书因为涉及到身份关系,因此不受我国《合同法》调整。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故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这是因为,协议内容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双方如果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要执行协议就相当于抽空了其存在的基础。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
网友咨询:签下离婚协议后一方反悔,协议生效吗?
刘某与丈夫孙某于1998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现年13岁。因夫妻感情不合,多次发生口角,刘某曾于2010年向法院提起过离婚诉讼,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和好,刘某撤回了起诉。2014年,刘某再次以感情不合为由,向孙某提出离婚要求,且与孙某自愿达成了《离婚协议》:婚生女抚养权归刘某,夫妻共有的房屋归刘某;家庭存款20万元及家用轿车1辆归孙某,孙某按月向刘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800元。双方同时约定次日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但次日孙某反悔,不同意与刘某离婚,未去民政部门办理手续。刘某随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依据双方之前所签订的《离婚协议》审理财产分割事宜。那么,如果孙某对解除婚姻关系无异议,但不同意按照《离婚协议》的内容分割财产,法院会按照双方之前达成的《离婚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据此,刘某与孙某所签订的《离婚协议》因未到民政部门备案且双方未领《离婚证》,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法院会根据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
二、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反悔吗?离婚协议书是对夫妻双方关于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形成的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应按照双方的协议履行义务。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作了除外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如果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也应该具体分情况看:
1、 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之前,可以反悔。
2、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般应严格遵照协议履行,但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必须是属于欺诈、胁迫等情形。
总之,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后生效,可以反悔需要同时具备几个条件,即离婚后一年内、针对财产分割问题以及属于欺诈胁迫等情形,并不是任何情况都可以反悔。
小编结语: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对婚姻的解除、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等问题协商达成一致而拟定的协议,一旦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并且据此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对双方均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更多离婚协议能否反悔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