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都有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登记结婚至离婚或者对方死亡)所得的一切合法收入。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实际中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2、 生产、经营的收益。生产、经营,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依核准登记,以个体工商户名从事工商经营;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以农村承包经营的名义从事商品经营;以个人合伙的名义从事合伙经营;依据独资企业法或公司法等规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于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的,一方或双方共同经营所得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是人身权与财产权的结合,它既是一种财产权,也是一种人身权,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与人身不可分离,我们在这里仅讨论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权仅指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益。婚前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而婚后的知识产权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婚后夫妻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就其知识产品尚未与他人订立使用或转让合同,也未自己使用实施,该项财产权利不能归夫妻共有;如作为知识产权人的夫妻一方已与他人签订了使用合同,无论知识产权人是否已实施得到报酬,该报酬即为夫妻共有财产。婚后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归一方专有,权利也仅归权利人行使,作者的配偶无权在其著作中署名,也不能决定作品是否发表。但是,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因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因转让专利获得的转让费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夫妻一方经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财产,同个人的工资收入、知识产权收益一样,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
5、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公积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此时,婚前得到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前未交,婚后单位补交的养老金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下列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1)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以保持原状为原则,价值悬殊时需要补齐差价。但是,如果双方有约定,则遵从约定。
(2)军人部分复员费、转业费。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3)礼金。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4)约定不明或无法查实的财产。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不明的,视为夫妻共同所有;难以查实确定财产所有权性质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举证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二、继承的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区分上述两种情况是区别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的关键。以问题中涉及的遗产继承而言,如果是法定继承即被继承人未留有遗嘱,对于其财产没有处分的意思表示,而继承发生在继承人婚姻存续期间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按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留有遗嘱,且在遗嘱中对其财产作出了明确的处分,如其将特定的财产留个特定的继承人,从尊重被继承人意愿的角度,应当按其遗嘱执行,其中指定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应当认为包含了排除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表示,同时也包含了排除其配偶作为共有人的表示,应当认定为婚姻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财产的情形。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该如何理解,是否要求被继承人在遗嘱中除了表示财产归某人所有,还要明确排除其配偶的“共有人资格”呢?我们认为不需要,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即包含了“归其一方”的意思,可以了解为被继承人的意愿是将遗产归为该继承人一人所有。故不要求被继承人在书写遗嘱时特别说明排除继承人配偶的权利。为了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意愿,保护公民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或赠给夫妻一方,另一方无权享用,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特有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
网友咨询:继承父母房产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我的母亲去世了,两年后父亲去世,未留下遗嘱。房产一直在母亲名下,父亲去世后一年,我签署了主动放弃继承的书面文件,并办理了公证,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哥哥名下,请问,这套房产现在算哥哥嫂子夫妻俩的共同财产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此,你在你父母去世后签署的放弃继承的书面文件符合法律规定,在没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该房产由你哥哥一个人继承。根据《婚姻法》第17条和第18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你父母未留遗嘱,你哥哥按法定继承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你哥哥嫂子的共同财产。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可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就介绍到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夫妻共同财产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