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资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婚前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签订合法婚前财产协议具备的要件
1、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必须是书面的。形成书面的文字,既可以是夫妻双方自行达成,也可以是在公证部门的参与下达成,但公证并不是法定必需的程序,只要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不能推翻该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的合法有效性。
2、婚前财产协议内容上必须合法。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的财产是指婚前财产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它既可以是生活资料,也可以是生产资料,既可以是有形资产,也可以是无形资产,但都必须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如果本不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或尚未确定是否存在的财产又或是涉及第三方权属的财产,均不在此列。
三、婚前财产协议的特点
1、协议的生效以签署协议的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前提。若协议签订后,双方因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分手了,则该协议会因生效条件未具备而自动归于无效。
2、协议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协议中对于相关财产权利的取得既能够以履行一定义务为对价,也可以设定一个对价条件,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财产处置权。
3、协议的载体唯一性。《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财产约定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法定财产制确定婚后财产的归属。
网友咨询: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婚姻帮律师解答: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有两种形式。 了解更多有关婚姻法常识,如婚前债务如何清偿的约定、婚前财产孳息归属的约定等,公证机关可以代为书写;(3)有关的产权证明。办理公证,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有助于明确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2)婚前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3)上述婚前财产的归属;(4)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5)其他约定,填写公证申请表,办理公证。并应当提交:(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请点击:婚姻法首页 ,如个人所在房产的房产证;(4)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一是未婚男女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机关管辖,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对欲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小编结语:夫妻之间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有利于防止和减少纠纷的发生,更有利于夫妻双方良好感情的维系。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依据及婚前财产协议的特点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婚前协议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