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掌握老公重婚罪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已举行结婚仪式,这固然足以构成重婚,即使没有举行结婚仪式,而两人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的,也足以构成重婚。例如两人相互间是以夫妻身份相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的,即应认为是重婚。如果现在还有有配偶的人而娶“妾”,当然也应认为是重婚。反之,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明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例如有配偶的男方到外地处理事务,与原来相识的女方相遇,在逗留该地的短期内,以通奸关系同居,离开该地后,就彼此不相问闻,在同居期间亦彼此了解只是临时姘居。
重婚案件取证难,不等于办不到,只要有决心有毅力“知难而进”,蜘丝马迹总会有的。如电子邮件、电话账单、手机上的来电显示、相片、笔记本记录、结婚证、出生证……都有可能为你提供帮助。在实践中,以夫妻相称有如下的情况可以认定:如婚纱照、按传统习俗摆婚宴、双方写信称夫或妻、后婚“妻子”去医院生小孩男方称其是丈夫和孩子的父亲等。如果你所搜集的证据能够证明你丈夫有重婚行为,你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已有证据能够证明重婚事实但还需要补充证据力度时,一般情况下就会把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再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二、重婚罪怎么打官司?
案情介绍:
卢某与邓某于2002年3月9日在广东省怀集县民政部门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结婚证》[结婚证号:怀2002(结)字第0XX号],且双方生育有两女儿卢某2和邓某2。结婚后不久,邓某开始与陆某公开同居,并于2010年5月1日在罗定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经查明,邓某还与卢某于2012年2月21日生育一儿子邓某3。于是,2012年11月卢某委托本律师向法院提起自诉,追究邓某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案情分析:
婚姻帮律师认为,本案的焦点问题包括如下几点:
(一)本案的管辖法院是怀集法院还是罗定市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第4条,刑事自诉案件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也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本案,重婚罪的犯罪所在地在罗定市,被告人邓某的住所地也在罗定市,因此本案应由罗定市人民法院管辖。
(二)本案起诉邓某构成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1)自诉人、被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自诉人身份证、被告人的身份户籍查询,证明自诉人和被告人的身份情况;
(2)自诉人与被告人的婚姻登记证明材料,由于双方的结婚证已被被告人撕毁,于是本律师到怀集县民政局调取了相关的档案材料;
(3)自诉人与被告人生育子女的出生证明,证明自诉人与被告人生育了两个儿女的事实;
(4)被告人邓某与陆某的婚姻登记情况,本律师到罗定市民政局调取得来,证明邓某与陆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事实;
(5)被告人邓某与陆某生育子女的情况,本律师到罗定市计划生育办公室调取了育龄生育卡,证明两人生育了儿子邓某3的事实。
(三)重婚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方面?
犯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审判结果:
罗定市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25日作出(2012)云罗法刑初字第365号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人邓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友咨询:我们还没离婚就和别的男人生了小孩,这样算犯重婚罪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国《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小编结语:重婚严重威胁了家庭生活的和谐,对受害人造成严重心理阴影。希望本文中关于如何掌握老公重婚罪证据,重婚罪怎么打官司的知识对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帮助。如何掌握老公重婚罪证据,重婚罪怎么打官司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如何掌握老公重婚罪证据,重婚罪怎么打官司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