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八条: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二、律师详解
1、可以约定的范围: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即男女双方可以协商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婚后财产协议、也可以就婚前和婚后财产进行约定并签订协议;
2、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可以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
3、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6、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对此无法举证证明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不应当承担责任的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后,可以向应当承担清偿责任的一方追偿;
7、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8、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9、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10、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网友咨询:婚前财产协议
婚前婚后财产约定协议具体内容是什么?
婚姻帮律师解答:
男女双方都愿共筑爱巢 ,白头偕老。但为防止婚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以及为明确婚前婚后双方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承担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法律事宜,男女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协议人: (男),出生,住所:,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男方)
协议人:(女),出生,住所:。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女方)
一、婚前财产的约定:
男女双方就座落于路弄号室房屋一套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男方将其所有的房产赠送给女方,其所有权证明为:(男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房地产权证)
二、婚内财产的约定:
1. 女方婚前婚后名下的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电器、家具、保险、(以上财产包括以后购买和获得的)等都归女方个人所有。女方个人财产升值仍然是女方个人所有。包括股票(婚后无论谁操作升值)、房产增殖、存款利息、保险增殖赔偿、都是女方个人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加以干涉。
2. 双方父母的遗产分别属于双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三、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约定:
1、男女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2、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五、双方自愿签订,清楚了解其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女方:(签名) 男方: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议:1.你们协议的目除了说明双方财产归属上的态度以外,还应该明确哪些财产是婚前财产,所以建议就第二条中女方的婚前财产具体有哪些列明清单(因为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就财产归属上自然无需约定,重点是婚前财产的范围);
2.就遗产问题还需明确婚前继承和婚后继承的问题以及继承除父母外别人的遗产的问题(建议可改为“双方婚前或婚后继承的遗产分别属于双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3.这个协议是你们双方的约定,所以对婚外的他人并无约束力。所以,就婚后一方对外举债的约定:“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并无实际意义,即债权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仍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只是非举债方偿还后可向对方追偿。
4.“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都违反了还按协议内容执行什么?约定不明确且自相矛盾。
5.对婚后生活的费用开支以及其他可能出现的情况(如一方中彩票的收入、收受赠与的财产等)未约定(当然,有没有约定的必要是由你们自己考虑的,并没有强制性规定)。
小编结语:男女双方都愿共筑爱巢 ,白头偕老。但为防止婚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以及为明确婚前婚后双方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承担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法律事宜,男女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婚前财产协议有什么法律效力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婚前协议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