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如何处理父母买的不动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但是,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的第八条是这么规定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由此可以看出如果解释(三)中的这条最终被通过的话颠覆性是巨大的。即不动产的归属不再看父母对于购买时赠与谁的意思表示了,而是看不动产最终的登记产权人。
我们都知道,以往的惯例是,婚后取得的不动产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非仅仅从登记的产权人名字上来确定不动产的归属。而解释(三)中最新的变化无非是有助于父母购房时顾虑的消除,不用再担心为自己子女花的钱如果到时婚姻破灭而遭到分割,但是解释是要符合立法的宗旨的,《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了只有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才能认定为一方财产,否则,无论最终的登记产权人是谁,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二、离婚如何处理公房承租权
离婚官司中处理的公房承租权,涉及方方面面,具体操作起来相当复杂。因此有必要确立一些切实可行的方法,以利于矛盾的解决,主要有以下一些方法:
1、隔断分开
主要适用于双方所争议的房屋使用面积较大,可以分断隔开的。例如房屋是两室一厅的,或者有两间以上房屋的,隔断分开后,由双方承租。
2、调换为二
主要适用于双方不愿相邻居住而所争议的房屋面积又太大,或者房屋结构不宜隔断的,可以限期由当事人自行调换分开,分别承租。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房管部门应支持。逾期不能调换的,人民法院可视情况裁判。
3、由房地产部门和单位另行解决
主要适用于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如果有房地产单位或房管部门另行安排一定的住房,现有住房可由一方承租居住。
4、经济补偿
主要适用上述三种方法均不能解决的,或者一方愿意自行另找的住房的情况。经济补偿的标准,一般可参考租住私房的平均租金标准,以及需租住私房的时间长短综合考虑。同时,还应考虑对方的收入、子女抚养等情况。
网友咨询:离婚时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我和我的丈夫准备离婚了,我们就房子分割的问题出现了分歧,我想知道房屋应该怎么分割?还有投资性财产应该怎么分割啊?有哪些情况分割后可以反悔啊?
婚姻帮律师解答:
投资性财产分割 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该尽量争取让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或股份属于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情形,人民法院不宜分割处理。待符合转让条件后,当事人可以依法对离婚时没有涉及的共同财产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离婚如何处理父母买的不动产?离婚如何处理公房承租权?”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了只有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才能认定为一方财产,否则,无论最终的登记产权人是谁,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关于离婚对于父母买的不动产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