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婚前签订关涉财产、离异后子女抚养权等问题的婚前协议已非常普遍,毕竟,谁都不希望大家在分开时为诸事闹得剑拔弩张,最后成为冤家。当然,签署这么一份协议,自然不是什么浪漫事儿。更多的恋人在结婚前,压根就不会想到这档子事,认为太伤感情。也许是观念差异,由律师们起草的标准婚前协议在国内就像当初的夫妻间AA制一样,很难受到准新人们的广泛认同。相反,一些模仿婚前协议格式,但内容却更为温情浪漫的别样“协议”却受到年轻人的热捧。 全社会离婚率属上升态势,如果能事先就财产的处分达成一致,显然可以简化程序和节省各方人力、物力、财力。婚前财产约定在西方国家十分普遍,但和中国传统婚姻观有一定冲突,很多人在山盟海誓的鼓舞下,对未来无限向往,对婚姻危机没有一个前瞻性的认识,而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这种未雨绸缪的做法,是一种社会进步的表现。
财产的界定主要通过相关财产凭证,例如存折、有价证券的交割记录、房产证等等,举证原则主要还是民法上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也就是说,主张财产属于自己的一方,不但要证明财产存在还要证明财产属于自己,最后还要证明财产在什么地方。法院对民事纠纷所能够采取的措施是受到限制的,因此财产的所在需要由当事人自己提供详尽资料和证明。 婚前财产范围比较广,既可以是房屋、车辆、工资、奖金,也包括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股票、股权等。而婚后共同财产主要看财产取得的日期是在结婚日前还是结婚日后。如果财产取得的时间是在结婚证颁发的日期之后,就是共同财产。这一部分财产的分割原则同样可以在财产协议中予以明确,比如双方各占多少比例,甚至具体的某一个特定财产权益属于谁,都是可以在财产协议中言明。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下列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网友咨询:婚前签的书面协议有效吗?
我跟我男朋友准备明年结婚,但是现在他们家买的房子写的他爸的名字,(他们家就一个儿子)我想把我名字加上去,他家不肯,请问各位.如果我跟我男朋友双方签个婚前协议,协商好各有多少的房子所有权,以后(万一)离婚或怎么的,这个协议有效吗,能保障我的权益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中国的《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有以下结论:
1、在我国婚前协议只要内容合法在法律上是生效的。
2、婚前协议一般是对双方的财产权利作出约定。也可以是双方父母抚养问题、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对过错方造成的离婚陪赏问题等等。
3、如果该婚前协议只是就夫妻财产的约定,而不涉及人身权利,自然双方是具有处分权的。但是,由于对“出轨行为”的表述并不明确,也导致了该合同缺乏可操作性。
4、婚前协议没有严格的格式要求,只要内容条款能够表达双方的真实意思就生效。
5、最后,是否公证并不能决定该合同的效力,合同自成立时起即生效。所以,不打算去公证处而有见证人,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小编结语:婚前协议不仅能避免夫妻婚后纠纷的产生,更能有利于夫妻感情的进一步发展。婚前协议的界定是什么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婚前协议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