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怎样解释重婚行为?
(一)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
(二)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不进行结婚登记,但是与之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的行为。如果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同居,没有以夫妻名义,也不是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只认定为同居关系,而不认定为重婚。
通俗地说,重婚是两个婚姻关系的重合,也就是说,行为人与配偶是合法婚姻关系,在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他人又进行婚姻登记,建立起又一个婚姻关系,或者明知他人没有与合法配偶解除婚姻关系而与之建立婚姻关系的行为,称作为重婚。
重婚,是一种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依刑法第258条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重婚的处理,也要依具体情况而有所区别,如果是在正常情况下,应依法处理,而因强迫、包办、受虐待等建立起的婚姻关系人外逃的重婚,或被拐卖建立婚姻关系外逃另外建立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按重婚论,但可据情不按重婚处理,可依当事人的要求解除其中一个婚姻关系。
二、包二奶法院能不能判重婚罪?
【案例】
1993年李某与延某相识后建立了恋爱关系。1994年4月双方登记结婚。婚后李某与延某曾因性格不合于1995年协议离婚。1995年11月因延某怀有身孕双方复婚,同年生育女儿李某甲。李某们复婚后,两人还是经常因生活小事争吵、打架,李某一直因小孩幼小而尽量避免发生大的矛盾,然而延某却未能改变,多次到李某工作单位吵闹,严重伤害了李某的感情。自2010年起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至今,现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
延某辩称:婚后一心操劳家务,李某经常在外有应酬,我支持他的工作,从不问他工资多少,而李某却在外面包二奶,搞重婚,我的精神受到了极大伤害,我不堪忍受精神痛苦和折磨,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李某重婚的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
夫妻感情是婚姻存在的基础,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人民法院确认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区分界限。李某、延某双方虽属自由恋爱结婚,但婚后不到一年,双方即离婚,婚姻基础不牢固。离婚后又因延某怀孕而复婚,复婚后过了一段相对平静的生活,但两人间也时有矛盾发生,特别是从2009年下半年起,李某、延某双方间的矛盾日趋激烈,李某于2010年下半年离家,双方开始分居生活。在李某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后,延某又以李某涉嫌重婚罪为由向本院提起刑事自诉,这更加剧了双方之间的矛盾。延某在庭审中也承认其与李某之间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因此,对李某的离婚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对于重婚法院于2012年12月30日作出(2012)鄂郧西刑初字第00099号刑事裁定书驳回自诉人延某对李某、海某的起诉。
【婚姻帮律师讲解】
“包二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婚姻法上确切用语是“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包二奶”通常表现为有配偶的男性以金钱、物质付给女方,双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同居关系或较为固定的性关系,女方一般只与对方保持这种关系。严重的“包二奶”行为可能构成重婚,受到刑法的惩处,但大多数的“包二奶”行为没有达到重婚的程度。
“重婚”指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要求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一定要有外在表象特征:如以夫妻名义申报户口、购买住房、举行婚礼等,只要不以夫妻名义对外,就不构成重婚。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
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网友咨询:离婚后可否再告前夫重婚吗?
我2015年4月跟前夫离婚了,他在次月跟现在的老婆办理了结婚,现在我发现他在跟我离婚前,他现在的老婆已经怀孕,并于本月孩子出生了,我现在是否可以再起诉他重婚,并且财产重新分配?
婚姻帮律师解答:
您可以起诉他重婚,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国《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小编结语: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希望本文中关于法律怎样解释重婚行为,包二奶法院能不能判重婚罪的知识对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帮助。法律怎样解释重婚行为,包二奶法院能不能判重婚罪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法律怎样解释重婚行为,包二奶法院能不能判重婚罪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