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能否分割住房公积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住房公积金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二、离婚时住房公积金如何分割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据此,夫妻离婚不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以夫妻离婚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不符合上述条例的规定。
对住房公积金的分割可以这样操作:
1、能用其他财产折抵,住房公积金能不动尽可能不动。即保持住房公积金在原有账户、原有个人的名下不动。由原有人(公积金的持有人)按判决用其他财产支付他所应支付的住房公积金数额。
2、如无财产折抵,必须对一方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可以请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另开一个账户。将对方个人账户上住房公积金转出一半,转入新开的当事人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这样既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又解决了夫妻离婚住房公积金的分割问题。
因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条件的,对于离婚时住房公积金的分割问题也比较复杂,所以,建议您咨询有关律师,毕竟他们的知识更专业、经验更丰富,避免无所谓的损失。
案例分析
父母给买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割?
案情介绍
张女士与王先生结婚已经一年多了,但是一直没钱买房,小两口也因此经常吵架。为了让小夫妻幸福地生活,王先生的父母拿出多年的积蓄,为他们在大连某小区购置了一套七十多平米的房子,该房屋只登记在王先生的名下。
2010年的10月,由于夫妻关系一直不好,双方协议离婚,但是在如何分配王先生父母给他们购买的房子时,产生了争议。张女士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后继承、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主张分一半房产。而此时王先生不干了,他觉得,房子是父母买给自己的,凭什么要分给你一半呢?双方争执不下,于是王先生找到律师咨询。
律师点评
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本案中,王先生的父母并没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即没有明确表示该购房出资是赠与王先生一方的。因此王先生仅以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为由,主张该房屋为赠与一方的财产,按照目前现行法律是难以成立的。但是如果根据最新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草案的规定,情况就大不相同了。该草案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律师建议,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生效前,父母为已婚子女出资购买房产,应当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对房屋权属进行约定,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网友咨询:婚后借款购房,现已还清借款,如果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借款购房,现已还清借款,房产证刚办下来,上面的房屋所有权人是男方,共有情况是单独所有,如果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帮律师解答:
婚后双方共同添置的一切财物为共同财产,不论登记在那一方,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离婚时能否分割住房公积金?离婚时住房公积金如何分割?”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能用其他财产折抵,住房公积金能不动尽可能不动。即保持住房公积金在原有账户、原有个人的名下不动。由原有人(公积金的持有人)按判决用其他财产支付他所应支付的住房公积金数额。关于离婚住房公积金的分割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