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他人名义购房离婚怎么办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但却是实际房产的拥有者。等到离婚之后,再将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此种方式最为“高超”,成本也较大,因为多要支付交易契税。一般适用于夫妻感情长期不和,离婚已是必然,而一方收入又较为丰厚的情况。处理方式:突破口在以下几点:
(一)所谓产权人有无泄露真相的可能。因为房产价值巨大,一般当事人不会将该房产以一般朋友的名义购买,而最常见的是以父母兄妹的名义购买。因此,如果一方并不宽裕的父母或兄妹拥有巨值的房产,就有可能存在这种情况。根据不同的人人制订不同的调查对策及方式,就有可能会有所收获。
(二)从交易时间,摸查出资线索。根据购房付款的时间,回忆一方在此期间财务上有无重大支出或异常,有条件的,还要查询一方银行存折上的资金流向,在确有把握的情况下,查询打入房地产公司购房款的银行出处,也有可能获得柳暗花明的收获。
二、共同买房登记一人名字怎么办
由于不愿意失去购房机会,在还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双方出资购房,但在办理购房手续时,“精明”的一方,以“贷款不便”、“没有领结婚证就不能共有房屋”等为借口,将房产办在自己一下名下,而等到面临离婚时,却矢口否认共同出资的事实,任凭另一方痛心和泪流,笑将全部房产权利收纳,甚至借助于法院之手,达到上述目的。处理方式:
(一)注意查询出资汇款银行记录,或信用卡刷卡记录,以证明有出资事实;
(二)婚前购房出资切记,要将自己名子写入产证,或与另一方达成出资协议。
案例分析
承租房在离婚时能否分割?
【案例简介】
赵先生2004年承租了一套公产房,后来在2005年与宋女士结婚,双方共同生活了5年,期间因为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也没有购买这个房产的产权,后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赵先生起诉离婚,宋女士同意离婚,但提出要求获得此房产的承租权?
【律师法律分析】
此问题的焦点在于承租的公产房在离婚时能否进行分割?
(一)首先赵先生的房产是公产产权属于国家所有,赵先生获得的只是这一房产的承租权、居住权。他们要求分割的也是房产的承租权或者是居住权。
(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五年以上的,双方均是可以主张承租权的,但是承租方要给予另一方适当的经济补偿。由于赵先生与宋女士结婚已有五年,因此宋女士可以主张此房产承租权的分割,但是分得承租权的一方应该给予对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时,双方均可承租:
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网友咨询:新婚姻法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诉讼时效
我和老公由于我们婚前是经人介绍认识并恋爱的,并没有过多的接触,接触不到半年就结婚了。因此我们双方经常因为一下家庭琐事而争吵,甚至出现打架的情况。然后我们就离了婚,请问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婚姻帮律师解答:
离婚时未分割的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有权诉请分割,且不应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法院应该对此部分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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