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婆怎么告老公重婚?
七年前,英国商人Jerry远渡重洋来到中国做货运代理生意,认识了广州女子阿婷并发生婚外情。阿婷怀孕后,Jerry即举办婚宴,欲坐享中英两个“老婆”的齐人之福。原配Marry忍了6年,越洋来到广州控告丈夫及其情人重婚。昨日上午,广东省首宗外国人涉嫌重婚案件在越秀区法院一审宣判,两人犯重婚罪获判缓刑。
英商人来华再婚育两子女
深棕色肤色的英国商人Jerry现年48岁,2005年9月,他暂离英国的妻子和四个子女,远渡重洋来到中国做货运代理生意,认识了广州女拍档33岁的阿婷。两人很快产生了感情,在阿婷明知艾伦已经注册结婚的情况下,双方仍以夫妻名义同居于越秀区淘金东路。2006年下半年,Jerry和阿婷举办婚宴,宴请其亲朋好友公开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之后两人生育2名儿女。
Jerry的英国“正室”Marry早已发现了端倪,在6年多时间里,一直饱受煎熬,终于在去年3月只身来到广州,委托了广东经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历,并向警方报案,陈述了Jerry涉嫌重婚事实,希望将其与阿婷绳之以法。
丈夫电脑上发现亲密互动
据Marry自述,两人婚姻已有20多年,2005年12月,Jerry公司刚成立,Marry带着大女儿前来广州参观办公室和仓库,就见到了阿婷,Jerry称是找办公地点时遇到阿婷的,阿婷给从事采购、贸易生意的外国人当中介或导游。直到2006年10月,Jerry回国度假,Marry无意中看到丈夫电脑上的聊天记录,才发现两人有异常亲密的互动。
两人不仅以“老公”“老婆”相称,还有大量结婚照和生活照,而此时阿婷已怀孕。Marry将证据保留下来后,与Jerry大吵了一架。没想到Jerry认为很正常,随即飞回了中国。Marry说,自己仍爱丈夫,至今仍希望丈夫回心转意,不会提出离婚,于是一直隐忍。然而,Marry的等待并未让事情出现转机,阿婷先后生了一对子女。
妻子终越洋报案诉其重婚
这是广东省首例外国人涉嫌重婚案件,因管辖权限等原因,律师向市中院提起重婚罪自诉,一直未能受理。律师建议Marry走公诉程序,提请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得知被控告,Jerry曾不以为然,他还给王律师打来电话,称自己和阿婷的关系在中国并不稀奇,并不构成犯罪,妻子和律师都是在做无用功。
经过一年的奔波,广州警方最终以重婚罪将Jerry及阿婷羁押调查。今年2月26日,Jerry、阿婷向警方投案。后因阿婷要抚养年幼的儿女,被取保候审。然而,得知丈夫因此被羁押,Marry又犹豫了,她听说Jerry年前瞒着自己做了心脏手术,担心他扛不住,随即联系律师要撤回控告。
办案机关表示,重婚罪作为刑事犯罪,属于公诉案件,并不随当事人个人意志决定是否撤诉。无奈之下,Marry写了求情信,请律师转交办案机关,称已原谅丈夫,希望法院不追究Jerry的刑事责任。随后,Jerry被取保候审,暂居宾馆。
庭外对话
广州小三:不是有心伤害正室
庭后,阿婷接受采访表示,两人都很满意判决结果。“当初因为事情来得太快,其实我们并不是特地去编排伤害对方,而且我们有了孩子。”阿婷说,“没想过会闹上法庭,我们都不是有心这么做的,接下来可能会坐下来,看能够怎么解决,但会和好解决。”
记者问为何一直没有结婚,阿婷认为这个应该问男方,她说,“一只手掌拍不响,我和他不止有感情,也有生意上的合作关系,很多时候我也明白他的难处,也没有逼迫他快点去解决,当时也有跟他讲过这件事,我说你尽快解决,不然引起其他风波,没想到这个风波会搞得那么大。”
阿婷称,Jerry是个好爸爸,英国那边有那么多孩子的情况下,不可能一下子说摆脱就摆脱。她还提起一次Jerry的儿子来到中国,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去玩。她说,“我们的关系绝对不差,如果他们两个感情是不好的,应该尽快作出决定,他说已经向英国的法院申请了离婚手续。”
出轨老外:回英国协商办离婚
Jerry在庭后也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表示,自己一直很遵守当地法律,也不认为自己构成犯罪,因为两人并没有在中国登记结婚。来中国并不是为了追求一段婚外情,而是真的爱阿婷。Jerry说,“很多外国男人来到中国,造成女性怀孕以后,他们就走了。”
“当时阿婷已经怀孕了,选择继续照顾怀孕的阿婷,也是照顾将来的孩子。”Jerry认为,自己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而且确实爱阿婷,爱孩子,就算离婚也会在财政和生活上,继续支持与前妻生育的孩子们。
Jerry称Marry是前妻,表示其实已经与前妻取得了相互的原谅,所以会回英国协商如何办理离婚。他说,“任何女人都会和妻子做同样的事情去起诉,但我认为她用了错误的方式,因为我当初来这儿,她其实就可以提出来,而不是现在,我很高兴现在一切都结束了。”
英国正室:会继续等老公回家
远在英国的Marry在当地凌晨接到了律师的电话,得知了判决结果。Marry对律师说,到目前为止,她在当地没有收到地方法院关于离婚的事情,对于判决的结果她表示可以接受,她会在家里等老公回去,不会提出离婚,也不会同意离婚。自始至终,她的目的是通过这场官司给Jerry一个教训,让他知道自己错了。
法院判决
重婚罪判缓刑 两被告不上诉
今年新刑诉法实施后,一些基层法院有权审理涉外案件,该案于今年8月在越秀区法院不公开审理,Jerry与阿婷双双过堂,均供认不讳。
昨日上午,法院一审宣判,Jerry和阿婷构成重婚罪,综合法定量刑幅度、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犯罪的具体事实、认罪态度等因素,决定对两人从轻处罚,遂判决Jerry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判处阿婷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宣判后,两人均无意见并表示不上诉。
二、法院如何判决重婚罪?
由于对法律的无知,重庆一打工妹王妮妮未与丈夫邓路办理离婚手续,却又与打工期间认识的何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下一女。近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王妮妮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何杰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1999年5月29日,被告人王妮妮(化名)与邓路(化名)登记结婚。2010年底,被告人王妮妮在外出打工期间认识了被告人何杰(化名)。此后,二人感情迅速升温,于2011年4月底,二人在重庆市北碚区租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育一女,取名何豆豆(化名)。在此过程中,被告人王妮妮并未与邓路办理离婚手续,同时被告人何杰知晓上述情况。
2012年5月29日,被告人王妮妮与何杰因家庭琐事打架愤而报警,后被民警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调查中,公安机关发现被告人王妮妮、何杰具有重婚嫌疑,至此案发。后两被告人在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13年5月27日,王妮妮向贵州省某法院起诉要求与邓路离婚。2013年7月24日,贵州省某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准许被告人王妮妮与邓路离婚。该判决于2013年9月13日发生法律效力。2013年10月10日,恢复法律意义上单身状态的被告人王妮妮与何杰登记结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妮妮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被告人何杰明知王妮妮有配偶而与之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女,破坏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其行为均构成重婚罪。综合全案情况,北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网友咨询:前妻告我重婚罪,怎么办?
1.我老婆告我重婚,理由是我没有与她离了婚就又与他人结婚。我的前妻和我生有一儿一女,但我们之前的结婚证是别人代办的,那个证一直是我保管,现在只要我不拿出来,或者销毁了,是不是重婚罪就不成立?
2.因为我本人是城镇户口,没有工作,平时生活都依赖家庭房租收入,但房租都由我母亲掌握。之前我前妻和我及两个小孩的生活都是那些房租收入。现在我前妻要和我争两个孩子(大的11岁,小的三岁)的扶养权,她说怕我的后妻不善待孩子,法院会支持吗?
3.她还跟我索要50万元的精神赔偿金,理由:a、我居然没和她解除婚姻关系却和别人结婚。b、她不在家时,我妈为了给我装修新房把她放在家里的物品都清理掉了。
4.请问各位律师朋友,我会被判刑吗?我需要赔偿给我前妻吗?两个孩子的扶养权我都会失去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1、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你的行为已经构成重婚。
2、1)对两周岁以上 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 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 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 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 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父方与母方抚 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 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父母双方对十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上述解释简单规定了离婚中关于孩子抚养如何判决的一些意见,供法院审案参考适用,因为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涉及到感情 问题,涉及到人身问题,所以还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并不一定要完全适用上述规定。
3、精神损失费的问题,要看法院是否支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小编结语:随着婚外情的增加,重婚二字出现得越来越频繁。希望本文中关于老婆怎么告老公重婚,法院如何判决重婚罪的知识对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帮助。老婆怎么告老公重婚,法院如何判决重婚罪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老婆怎么告老公重婚,法院如何判决重婚罪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