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属于个人财产吗
1、婚前双方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是因双方达成婚后共同居住的目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全额出资,但以另一方名义购买,在这种情况下,全额出资的一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以婚后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出资的,对其将不利。
3、婚前一方出资,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在这种情况下,此房应属于出资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4、婚前以双方名义购房,但是一方出资,如果双方没有另行约定,如果将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另一方的出资会被认为对未出资方的赠与,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又无按份共有的约定,该房会被认定为共同共有。
如果产权证上明确按份共有,或者双方有书面约定,双方按份共有,如双方结婚不成无法继续居住,可由一方将产权份额出售给另一方,或由法院判决。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婚前购房时应该明确约定,以免造成自己不必要的损失,当事人也可以聘请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离婚后房屋该如何过户
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过户需提交以下材料:
1、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2、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
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有的还要法院出个执行函。
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咨询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一起办理。
案例分析
父母给买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割?
案情介绍
张女士与王先生结婚已经一年多了,但是一直没钱买房,小两口也因此经常吵架。为了让小夫妻幸福地生活,王先生的父母拿出多年的积蓄,为他们在大连某小区购置了一套七十多平米的房子,该房屋只登记在王先生的名下。
2010年的10月,由于夫妻关系一直不好,双方协议离婚,但是在如何分配王先生父母给他们购买的房子时,产生了争议。张女士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后继承、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主张分一半房产。而此时王先生不干了,他觉得,房子是父母买给自己的,凭什么要分给你一半呢?双方争执不下,于是王先生找到律师咨询。
律师点评
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本案中,王先生的父母并没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即没有明确表示该购房出资是赠与王先生一方的。因此王先生仅以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为由,主张该房屋为赠与一方的财产,按照目前现行法律是难以成立的。但是如果根据最新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草案的规定,情况就大不相同了。该草案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律师建议,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生效前,父母为已婚子女出资购买房产,应当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对房屋权属进行约定,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网友咨询:离婚房产分割
我结婚13年现面临离婚,我丈夫婚前分得单位福利房一套,有房产证,土地性质划拔。后该房屋一套拆分为两套,重新办理了两套房产证,新办的房产证均为夫妻两人名字。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婚姻帮律师解答:
婚姻存续期间对夫妻个人财产作出以上(本案)处置的,依据其产权权属机关的文件,具有依法分割的权利,如没有出现应当多分或少分的法定情形,则应予以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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