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办理婚姻状况公证?
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办理未婚公证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在本市有户籍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复印件,已出境的,应提交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的未曾登记结婚的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街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信,在学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信;
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证明。
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二)办理结婚公证应提交:
1.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的户口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夫妻双方合影照片,或夫妻双方单人照片各若干张;
(三)办理离婚公证应提交:
1.申请人的户口册、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人民法院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已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离婚证书及其复印件。
网友咨询:涉外婚姻
律师:你好。我想就涉外婚姻问几个问题。1.对方是澳大利亚人,来国内登记结婚提供的结婚证明状况证明需要公证吗?2.我在澳洲拿到永久居住证后如果离婚需要到国内办理还是在澳洲就能办理?3婚前财产公证如何做?国内做的话在澳洲有效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外国人在国内办理婚姻登记,其结婚证明需要公证。在何地起诉离婚需要看您当初婚姻登记地和澳大利亚的法律规定决定。
二、办理涉外婚姻状况公证需要注意什么?
办理婚姻状况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一)办理涉外婚姻状况公证的申请人应当向当事人住所地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1.本人的身份证件;2.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或夫妻一方死亡证书;3.其他证明婚姻状况的文书。
(三)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是按照当地风俗结为夫妻的,其公证属于结婚公证的范围,但其公证的格式与结婚公证有所不同。
(四)除公证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认证的,公证书应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
此外,申请人还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申请人准备结婚的,其本人必须已达到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
(二)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书、离婚证书、丧偶证明等);
(三)如申请人的结婚证或离婚证丢失,须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者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等;
(四)公证机关一般不出具未婚妻(夫)订婚证明;
(五)如申请人未达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公证机关一般不出具未婚公证。如国(境)外确因特殊情况,要求必须出具的,公证机关只能出具申请人尚未达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年龄公证。
小编结语:涉外婚姻状况公证主要用于我国公民在国外办理结婚、定居、继承、留学等法律手续。婚姻状况公证的种类包括结婚公证、未婚公证、离婚公证、丧偶公证等。更多涉外婚姻状况公证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