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婚前购买房产很常见,那么对于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
一般来说,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那么该房屋就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另一方是无权主张分割的,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自然增值,也属于房屋产权人,并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另一方婚后参与还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产,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的行为不会改变婚前财产的属性,所以,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仍然属于婚前财产,但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支出,因此该部分应当包含对方一般的权益,在离婚时,房屋的所有人应当向另一方进行补偿或者返还。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前双方出资,但房产证上写了一方的名字。
这种情况,应该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限于双方无争议或者有证据可以证明的情况下),但是如果另一方不承认一方有出资,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的前提下,一方的权益法律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的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无法判决另一方给予补偿。
网友咨询:离婚后,男方婚前房产怎么分割?
我朋友和她老公结婚7年半了,婚后育有一女。前几天,男方以女方上网聊天为由,说女方有婚外情了。并以此为借口要求离婚。婚前男方有房产一处,婚后他们又贷款买房一处,现在贷款还未还清。请问,这个时候离婚,他们的财产怎么分割?男方婚前的房产是否可以分割?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一、如果你朋友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可能性极大;二、如果你朋友同意离婚,对方婚前房产如果有你朋友的名字,则有份额;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贷款属于共同债务。
小编结语:现实生活中,婚前购买房产很常见,那么对于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应该怎么分割上文做了详细的介绍,更多婚前房产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