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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子女的抚养费怎么处理?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的计算

核心提示:生育决定权是女性独有的权利。生育子女不需要男女双方的合意,女性单独决定即可。根据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用应当由男女双方平均负担。婚姻帮为您整理了有关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相关材料,希望对解决您的实际问题有所帮助。更多子女抚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案情介绍:李X与X因工作关系于2002年相识,在交往中发生亲密关系,2006年12月30日他们的小孩XX出世,出生之后一直由母亲李X抚养。因为小孩XX认为自己尚在幼儿期,正处于身体迅速成长和发育的时期,在此期间需要大量的生活费用,现在母亲李X为了照顾自己,无法正常工作,所以生活费用很难得到保障。

案情分析:他们的非婚生小孩X(原告)想要得到合理的抚养费,其法定代理人李X(其母亲)便委托本律师,希望能为原告争取到抚养费。本律师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被告有义务抚养原告直到能独立生活为止。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每月10日前支付原告抚养费X000元,直到原告满18周岁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审判结果: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原告的母亲李X与被告X一直同意终止相互交往的状况,今后互不干涉对方的工作或生活;2、原告X由其母亲李X抚养,被告X愿意每月10日前支付原告3000元抚养费,18周岁后原告的相关费用由原告的母亲与被告另行协商解决;3、被告享有探视原告的权利,李某享有知情权。原告未满10周岁钱,在不影响原告的学习生活情况下,被告每周六探视一次。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

网友咨询: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计算

婚姻帮律师解答:《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一、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小编结语: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已经是无奈,也不能由他们自己选择。在东方文化的社会背景下,他们的成长历程注定要比婚生子女更艰辛。将私生子出生视为“对家庭和社会的负担”拒绝支付抚养费有悖于我国的传统人伦道德观念,也会影响父母子女的亲情维系。在这种情况下,减轻男方抚养费责任,不利于儿童权利的保护。关于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子女抚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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