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不能与外国人结婚?
根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 第 4 条之规定,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第一类是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其范围是:
①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部队中服役,具有军籍的干部和战士。但某些原在部队掌握核心机密和重大机密的复员、转业军人,在他们掌握和熟悉的机密失密前,也不能同外国人结婚。
②外交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外交工作的人员,主要指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外交官。
③公安人员。是指在编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干警。
④机要人员和其掌握重大机密 的人员。是指国家党政机关、科研机构和企业单位从事机要工作,掌握党和国家重大机密和科技尖端机密的人员。法律不准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同外国人结婚 , 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这也 是世界各国立法的通例。
第二类是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这类人由于违法或犯罪,正在接受法律制裁,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所以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二、哪些人能与外国人结婚?
除了以上有法律特别规定的人员,其他公民在符合一下几个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办理涉外结婚的登记的。1、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双方必须符合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
2、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即:双方均无配偶;男满22、女满20周岁;未患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疾病;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双方当事人结婚,必须按照中国法律男女双方共同向中国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以其他形式如宗教仪式、风俗习惯等缔结的婚姻,都不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和保护。
网友咨询: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津结婚如何办理?
今年,秦小姐打算和在津留学的男朋友登记结婚,由于男朋友是英国人,两人不知道在津可否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婚姻帮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外籍华人、 港、澳、台同胞华侨结婚登记,需要满足条件。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自愿结婚。满足以上条件的中国公民应准备户口本和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字声明(可在婚姻登记处填写)。
外国人(外籍华人)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大使(馆)出具的无配偶的证明。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凡在天津有常住户口的居民与外国人(外籍华人)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须到天津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结婚登记收费标准为结婚证书工本费9元。
小编结语: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还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进行婚前健康检查;提交男女双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三张,须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更多涉外结婚主体限制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