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涉外婚姻离婚诉讼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一方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就离婚已能达成合意,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不能协议离婚。
1. 涉外婚姻离婚过程中,国外一方提起诉讼的。如果是国外一方提起诉讼,应委托国内的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办理授权委托书、起诉书、不出庭声明书,将三书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公证后,邮寄给国内的代理律师,准备好结婚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等,及时提起离婚诉讼。
2. 涉外婚姻离婚过程中,国内一方提起诉讼的。如果是国内一方提起诉讼,国内一方离婚当事人准备好结婚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让国外的一方办理委托书、同意离婚意见书的见证并及时邮寄给国内的代理律师。
3.涉外婚姻离婚过程中,双方对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对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国内的一方最好及时联系法官,以尽快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4.涉外婚姻离婚过程中,双方对离婚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对离婚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国内一方起诉的应提交被告国外的住址(护照),并涉及到国外送达。
网友咨询:夫妻一方在国外无法回国的,如何办理离婚?
您好:我是涉外婚姻,她去了美国五年没回来,现已加入美国国籍,现在双方同意离婚,但她无法回国,所以无法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在她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如果诉讼离婚,如何办理?我们没有任何纠葛!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如果对方无法回国,则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委托其在中国的律师代理出庭应诉,但必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当事人身份的有效证明等,授权委托书和离婚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3、 离婚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二、涉外婚姻离婚过程中,在国外的一方如何委托律师?
上面提到了,无论是哪一方提起离婚诉讼,都需要委托律师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在国内一方委托律师比较好办理,直接找合适的涉外婚姻律师就可以了。
那么,涉外婚姻离婚过程中,在国外的一方如何委托律师?涉外婚姻离婚诉讼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对于在国外的一方,通常通过以下途径和程序委托律师:
1.通过邮件,确定委托关系。
2.指导委托人支付相关费用,后起草诉讼所需法律文书,通过邮件提交委托人。
3.指导委托人在境外办理公证、认证及证据收集和公证、认证等,并提交给律师。
4.律师收到文件后开始代理工作,并在结案后,将相关法律文书交付境外委托人。
实践中,对于境外一方当事人属于被告的情形下应当提交书面的离婚意见书无任何异议,而认为原告无需提交离婚意见书,总的来说,境外当事人不论原被告,均应当提交书面意见。
涉外婚姻离婚过程中,需要委托国内律师代理案件的,需要委托授权,在具体的授权权限方面,建议应当特别授权。这样的话,在国外一方不能回国,不方便处理案件时,国内律师可以根据特别授权进行离婚诉讼。
小编结语:涉外案件国外一方可以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代理。但实践当中,虽然涉外婚姻案件需要准备的材料大家都知道,但其内容的具体写法、注意事项、公证认证的具体材料、以及在国内的翻译等具体环节方面法律条文上都没有明确地说明,只知梗概不知操作细节,很容易在操作过程中浪费时间和财力。更多涉外离婚案件怎么委托律师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