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外协议离婚如何办理?
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出国人员与我国公民之间双方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和财产达成协议,妥善处理的,男女双方可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民政部门(在北京由北京市民政局办理)申请离婚登记。离婚手续的办理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场。即使委托律师或他人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到场办理手续;并带齐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2)身份证。内地居民出具居民身份证,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2)《结婚证》。当事人持有我国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3)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照片。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双方在民政部门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双方在办理婚姻登记的工作人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天内予以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30天内亲自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代领,也不得委托他人代领。逾期未领《离婚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民政部门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由此可知,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能够回中国办理的,完全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只要双方对孩子抚养与财产无争议的情况下,到有管辖权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并不难。
网友咨询:涉外婚姻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我现在是法籍华人,出国前是杭州一所高校的教授,20多年前定居法国。后来,我太太也到了巴黎,但两人关系已不如从前。我是法国公民,太太在法国有绿卡,但户口还在杭州。因为在法国离婚需要一笔诉讼费,我听说在国内离婚不需要诉讼费,所以和太太专程回杭州办理,我想问,我们应该怎么办理?
婚姻帮律师解答:
外籍人士在杭州办理离婚手续通常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一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都在杭州,二是结婚是在杭州登记的。如果有一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在杭州,只要是在国内登记的,他们也可以在杭州办理离婚手续。”
鲜于先生的太太户口和身份证都在杭州,所以他们只要带上护照、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双方的两寸照片两张,到民政局涉外婚姻处进行办理就可以了,不需要诉讼费。民政局涉外婚姻处地址在钱江新城新业路311号的市民之家。
但如果双方没能达成离婚协议,比如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没有达成协议,他们就需要通过第二种途径进行离婚,到户口所在地的区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离婚。
二、涉外协议离婚需要注意什么?
不能与外国人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形:
在我国,与外国人办理协议离婚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在我国内地或驻外使领馆以外办理结婚登记,要求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
2.在我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均取得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合法居留资格、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
3.在我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后,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和结婚登记时的信息不一致又不能书面证明变动原因的。
4.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之间离婚,要求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
5.夫妻一方当事人无法通过中文表达其真实意愿,又没有第三方做中外文翻译的。
网友咨询:涉外离婚夫妻双方无法同时到场怎么办?
夫妻双方同意协议离婚,且无子女、无财产分割。女方为中国籍,男方是美籍华人,此前是在广州市民政局登记结婚。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方不能回广州,有什么办法可以不经法院而办好离婚手续?
婚姻帮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7号《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中国公民同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据此,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为双方本人亲自到场。所以,在一方不能到场的情况下,建议当事人在法院办理离婚。
小编结语:如果你们携带的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管理处会当场受理、发证,一般30分钟左右就可以办理完毕。如果你们不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退回你们的相关证件,并会书面告知不予办理理由。更多涉外协议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