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要纵容老公的家暴?
核心内容:
2015年8月,国务院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反家暴法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并于近日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我国的首部反家暴法已经进入立法程序,那么家庭暴力引起的离婚案件中该如何取证,弱势一方如何保护自己免受再次家暴?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家庭暴力如何取证
1、遭受暴力侵害后,要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
2、遭遇多次家暴的受害者,平时就需要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以便离婚诉讼时作为证据。
3、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这时可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人的证言。
4、收集录音证据时要注意,有些录音所要证明的事实并不是整个案情的重点,因此法官未必有耐心听完。
因此,如果时间很长,要把核心部分适当程度承前带后地截取出来,尽量不要占用法官太长的时间,然后制作成光盘。在录音时效果尽量清楚,最好达到一听就能分辨出是谁在说话的程度;内容尽可能简练,以得到对方的确认意思表示为成功标准;在开庭时注意携带播放设备以备不时之需。
反家暴草案是怎么规定的
反家暴草案明确了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家庭暴力的依据,这无疑给家庭暴力的认定提供了证据支持和保障,同时为受害人收集证据指明了方向,也加强了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必要性。
此外,反家暴草案还规定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正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便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再依附于其他诉讼程序,这无疑能够更好的保护家暴的受害者。受害者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抵制家庭暴力,让施暴者收到惩戒,维护婚姻的尊严与社会的稳定。
具体法条内容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二、家庭暴力对社会的危害?
(一)家庭暴力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家庭暴力侵犯了家庭中的弱者,如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据全国妇联组织的抽样调查表明,有16%的女性经历过配偶的殴打,另有5%和2.6%的女性有过被配偶精神伤害和性虐待。重庆晨报的调查显示,38.06%的被调查者承认,在自己家庭中发生过家庭暴力;9.78%的被调查者称,家庭暴力发生的概率达到每个月5次以上,87.24% 的家庭暴力发生在夫妻之间;12.76%的家庭暴力个案发生在父母与子女或者婆媳之间。未成年子女遭家庭暴力的现象虽然是普遍存在,但却往往因受害人的处于弱势地位和惧怕心理,众多被调查者在调查时存在不敢直言等原因,许多真相未能显现而成为“隐蔽的社会问题”。
(二)家庭暴力是诱发违法犯罪的客观条件
家庭暴力引发违法犯罪的事例并不罕见。有一些妇女生活在长期的暴力阴影之下无法解脱,绝望之中选择了“以暴抗暴”的极端方式。据调查,在某省女子监狱 1000多名服刑女犯中,其中100多人因为杀夫入狱,其中一部分杀夫是因不堪忍受暴力的虐待而选择铤而走险的犯罪方式。有少数未成年子女由于长期生活在暴力环境之中选择了杀死父母的极端行为。父母因教育方法简单粗暴,长期使用暴力使未成年受害人不堪虐待将家长致死的犯罪案件举不胜举。还有部分未成年子女因对家长的暴力行为恐惧和憎恶而不敢或不愿回到家中,浪迹社会受不良感染导致违法犯罪的问题更是令人痛心,这既是家庭的悲剧,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这一突出社会问题的原因之一。
(三)家庭暴力是危害婚姻家庭稳定的罪魁祸首
家庭暴力危害婚姻家庭稳定,对于感情基础牢固或不牢固的婚姻都有严重的破坏作用。在许多解体的家庭中,常能发现由于家庭暴力催化导致这样结果的例子:在一些不稳定的婚姻家庭中,有可能弥合感情的夫妇也会因家庭暴力使受害者与施暴者更加离心离德,促使受害者寻找另外的精神寄托而与他人产生婚外情,最终毁掉原来的婚姻家庭。由此出现第三者插足形成更多不幸的家庭,使两个家庭的未成年子女产生不良心理,出现许多“问题少年”,引发其他不良社会后果。也有的家庭由于存在暴力行为,使一些家庭成员长期处于悲观厌世的状态而难以自拔,严重的家庭受害人铤而走险最终导致“走向极端”,成为产生伤害和杀害的施暴者,有的走向自杀的道路等严重后果。
(四)家庭暴力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家庭暴力侵犯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在一定条件下引发青少年和其他家庭成员违法犯罪,诱发家庭的悲剧,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和谐,对社会整体发展进步产生不良影响。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暴力妨害婚姻家庭的稳定和谐,也必然危害社会的稳定和谐。
网友咨询:家庭暴力只能自诉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小编结语: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在世界各国,家庭中虐待妻子的现象都十分常见。希望本文中关于不要纵容老公的家暴,家庭暴力对社会的危害的知识对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帮助。不要纵容老公的家暴,家庭暴力对社会的危害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不要纵容老公的家暴,家庭暴力对社会的危害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