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婚前买的房子怎么分
如何认定房屋权属,关键是以下几点因素:
1、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以及首付款的时间;
2、结婚时间是在于房产证的时间和领结婚证的时间;
3、房产证上的名字。
结婚登记前购房、办理产证的;
A、结婚登记前签订购房合同,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B、结婚登记前仅签订合同,婚后付全款或是婚后付首付款办理贷款支付的,则该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C、结婚登记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贷款支付,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财产分割。
D、结婚登记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贷款支付,房产权证上写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的父母的,则该房产本身为对方家庭共同财产,按揭款要看具体的借款合同而定,若贷款人仅仅为夫妻一方的,而且一方父母不作为贷款人参与还贷(需要有银行还款凭证等文件证明的)的,则结婚登记后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财产分割。
二、离婚时婚后买的房子怎么分
结婚登记后购房,办理产证的;
A、领证后,无论购房时签署合同是单方还是双方,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对该处房产进行财产分割的;
B、领证后,一方和其家人共同购房,产证上是一方和其父母的名字,则一方名下的房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就房产份额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另案起诉分割房产。
案例分析
离婚夫妻如何分割拆迁还房
一、案情简介
原告A某(女方)与被告B某于2005年11月23日登记结婚,随后A将户籍迁到B户籍所在地,他们夫妻于2007年2月9日生育一个男孩C。自A与B结婚后,他们就与B的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2008年7某市因修建某某大道,原告及被告全家共同居住的房屋位于拆迁范围内被拆迁。该家庭分得两套住房,其中一套约105平方米,另一套约70平方米。
由于原告A与被告B夫妻感情不和,于2012年12月3日协议离婚。离婚前本来与全家商议好了孩子抚养和房产分配问题,即儿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按月支付500元的抚养费,离婚后由女方和儿子共同取得70平方米那套房子,但是婚姻登记机关认为这70平米的房子属于AB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他们要求原被告重新拟订协议。协议内容为“位于某市某镇某小区的住房70平方米,其中属于各自的房产部分归各自所有”。于是双方就以这样模棱两可的协议内容登记离婚。
原告思前想后,总觉得这房产问题始终没有搞清楚,于是通过熟人联系到笔者,笔者分析案情后认为,本案混淆了家庭财产与夫妻财产,没有将家庭财产与夫妻财产分割清楚。于是在笔者的建议下寻找相关证据,以A和C为原告,将被告B及其父母起诉至某法院,要求分配共有房产。某法院于某日开放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主持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原告AC分得70平米那套房产。
二、笔者评析
(一)夫妻离婚前应当对家庭财产与夫妻财产进行析产。
现实生活中有较多夫妻与男方父母共同生活,在共同生活期间形成了和积累了家庭财产,一旦夫妻要离婚,首先应当将家庭财产与夫妻财产分割开来,夫妻财产明析后才能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本案即是在离婚前没有将家庭财产和夫妻财产分割清楚,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导致了又一次的诉讼。
(二)被拆迁房屋始建于结婚前,另一方可否分割拆迁还房呢?
如今城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镇郊区面临的拆迁房屋越来越多,因拆迁记到面临的矛盾也越来越多。那么,男方家庭婚前建设的被拆迁房屋,女方是否可以分割呢?这就要视不同情况而论了。一般来说,当地政策都是按照在籍人员来分配安置房,因此,只要是拆迁时已在拆迁范围内的户籍人员均可分配安置房,相应地已离婚的夫妻也应该享有其应当分配的份额。当然,个别地方政府政策是按被拆迁房屋面积来置换新房。这种情况下,被拆迁房屋如果是一方在结婚以前建设的,安置房如无特别约定,应当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另一方无权分割。
网友咨询:我已经离婚户口没有迁出,可房产证是婆婆的名字,现在房子要拆迁,请问我能不能获得房子安置
我已离婚两年多了,户口一直还在他家房子是婆婆的名字,现在房子要拆迁我能否得到房屋安置?我是无房户一直在外租房子
婚姻帮律师解答:
因为你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得不到安置。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离婚时婚前买的房子怎么分?离婚时婚后买的房子怎么分?”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结婚登记前签订购房合同,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关于离婚时婚前买房的分割方法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