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首先给读者区分清楚以下2个问题: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资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这是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获得的以上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
二、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是讲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三、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收益归谁:
本文所要讲的,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增值、收益,那么这增值、收益是一方所有还是夫妻共同所有呢?
且听笔者讲解。
一般来说,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个人财产投资收益皆为夫妻共同财产。
直至2011年8月13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下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开始施行,其中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1、孳息2、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除此之外的增值、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大家现在肯定最想弄清楚的就是,什么是孳息?什么是自然增值?也就什么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法条中所提到的“孳息”、“自然增值”等概念都是规范性用语,老百姓很难理解其含义。现在笔者将其转化为通俗的语言,为大家讲解夫妻一方财产婚后收益,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孳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是指物依照自然规律而产生的出产物或收获物,比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母鸡与其所下的蛋。法定孳息,是原物参与到租赁、投资等民事法律关系中,依法获得的报酬,比如:未经共同经营管理的租金、股权分红、银行存款利息、有价证劵收益。
2、自然增值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增值,该增值的发生原因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资、劳动、投资或管理等无关。比如:一方婚前依法所得的遗产、祖传藏宝等,离婚时因市场因素增值。商业中心地段的不动产因其稀缺性增加的价值;拥有的古玩随着收藏市场的繁荣而价格上涨;持有的股票因公司业绩优异而价格上扬,应属于个人财产。此处应该注意区分,自然增值是指其增值非人为性因素,举个例:夫妻一方结婚前就有一套在出租的房子,每月租金有3000元,婚后租金上涨为4000元,属于自然增值,即使结了婚,这每月3000元或4000元租金仍归他;但是!假如夫妻一方婚前有一个工厂,婚后这个工厂所生产产品的收益就是投资经营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其个人的。
网友咨询:婚前财产怎么区分?
怎么区分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带哪些资料?
婚姻帮律师解答:
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另一种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3)有关的财产证明;(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4)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息归属等。 婚前夫妻财产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管辖办理公证。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可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个人财产投资收益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收益归谁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婚前财产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