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发现还有财产没分割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已经对这些问题作了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下面我们分情况阐述:
(一)、离婚时没有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离婚的时候,有些财产可能因为当时某些原因而暂时没有分割,比如房产证还没有拿到手等,那么,离婚后,双方当事人依旧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人民法院也会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应当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离婚时,一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行为的处理
我国《婚姻法》第47条就对这种情况作出了规定,作出上述行为的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而另一方在离婚后发现这一问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一方隐藏、变卖、转移、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客观的违法行为,法律考虑到这一点,所以规定对这部分财产少分或不分。
【基本案情】离婚后发现还有财产没有分割怎么办?
孙某和李某原本是夫妻,两人于2004年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婚生子孙小某离婚后由女方抚养,孙某定期给付李某抚养费和教育费;现住公房及房屋内所有物品归女方所有;现金、存款上双方不存在共同财产,离婚时互不干涉,不需再分割;男方经营的公司、所有的汽车等财产,离婚后属男方。2014年,李某在作为孙小某的法定代理人依据“离婚协议”要求孙某付抚养费时,发现孙某现住房是其与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孙某在离婚时对该房屋进行了隐瞒。故李某以此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涉案房屋全部归自己所有。
被告孙某辩称,李某的起诉期早以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而且当时双方因为感情不和,从2001年便已经开始分居。涉案的房屋是其在分居期间完全用个人的财产购买的,应属于个人财产。同时,离婚协议中的公房在离婚时已经取得完全产权,与公房相比,现住房在离婚时价值较小,而且购买此房也告诉过李某,故对于该房屋完全没有隐藏的动机和必要。况且,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所有的汽车等财产,离婚后属男方”,自己的现住房理应属于个人财产,因此不同意李某的诉讼请求。
婚姻帮律师解答: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在案证据能够证明孙某的现住房是其在与李某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而且其主张购买该房屋已经告知李某缺乏证据支持,因此法院将涉案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进行了分割。同时,对于隐瞒财产的分割比例问题,需要法院依据过错大小、具体案情等综合认定,故本案中李某以孙某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存在错误为由,要求涉案房屋全部归自己所有的诉讼请求亦未得到支持。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在夫妻缘分走到尽头之时,双方还应坦诚相待,避免日后对簿公堂,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买单,既得不偿失,也失了风度。
小编结语:由于在离婚时可能存在协议离婚分割财产的情况,此时容易在约定方面存在一些瑕疵,比如,债务的约定不明,漏约或者是对以后发现纠纷如何处理都不明确的情况,所以如果有条件的话,您可以咨询一下婚姻律师,这样也可以做到防患于未然。更多离婚后发现还有没分割的财产怎么办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