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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如何分割才算公平?如何避免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发生?

核心提示:离婚诉讼是当前法院民事纠纷较多的案件类型之一。离婚诉讼中财产如何认定和处理,关乎当事人的利益,也往往成为离婚案件中最大的争议点。离婚到底该如何分割财产,如何做才能预防财产分割纠纷发生?婚姻帮为您详细解读,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更多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离婚时,夫妻财产如何分割才算公平?

夫妻离婚时,只分割共同财产,而夫妻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因此,当夫妻财产实行的是约定财产制时,分割的是夫妻约定共有部分的财产;当夫妻财产实行的是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双方未对财产做出明确约定的,离婚时分割的是法定共有财产,而法定分别所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时并不分割。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果在离婚时,一方可以证明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网友咨询:复婚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我2012年离婚的,当时协议写的房子,孩子归我。2014年9月复婚,她先在又提出离婚,要分一半房子。法院会支持她吗?当时离婚协议写她给两个孩子每月500元生活费,到复婚时没给过我可以向她讨要吗?她悔婚是假,要分一半财产是真。

婚姻帮律师解答: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一旦离婚,婚姻关系即告终止。复婚为一新的婚姻关系。第一次离婚根据协议房产所有权已经归你。虽然再次复婚,但房产所有权早已经发生变化,成为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她无权要求分割。

子女生活费子女生活费属于婚前个人的债务,可以讨要。

二、如何避免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发生?

房屋作为特定的不动产是每个家庭财产的重中之重,因此离婚时的房屋分割问题也是当事人十分关心的问题。实际生活中,一方在婚前拥有一处或几处房产的情况较为常见,婚后用共同财产还婚前房贷的情况也较为普遍。如果夫妻双方能在婚前或婚内以书面协议的方式明示房屋的归属最好,但由于目前的传统观念以及夫妻情面,很少有夫妻会采用这种方式。所以,若在用一方婚前房产的婚后出售款再购房时,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应注意:第一,购房时尽量采取转账的支付方式,这样资金来源可以从银行查出,若现金交易,资金来源以及资金的性质在产生纠纷时很难说清;第二,慎重保存婚前购房的买卖合同的原件及付款发票。

还有一种情况,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诸如房产等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述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基本案情】婚前个人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

2005年,李某和王某经人介绍,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双方居住在由丈夫李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如今,双方因家庭琐事闹得不可开交,2014年2月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房产归属。该房产系婚前李某签的购房合同,10万元首付款亦由李某支付,但该房子在银行贷款,婚后双方共同归还了30万元贷款,仍有少部分余款未还。当年40余万元购买的房子如今已经增值到130万了,对于房屋该如何分配?双方各执一词,互不退让。

婚姻帮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对于此类房产的分割,笔者认为应遵循以下几点:

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处理意见。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内容不违法,不侵害他人利益,法院可以予以确认。本案中,经法官居中调解,双方各执一词,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以判决方式结案。

其次,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判决房屋所有权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本案中,李某、王某未达成房产分割的一致意见,因此,法官首先判决房屋所有权归产权登记的一方李某所有。

第三,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双方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本案中,由于夫妻双方经济独立,还款比例约为1:1,对补偿数额的计算方法是:在明确首付款、按揭贷款总额、利息总额、共同还贷的总额、房屋现值等数据的基础上,用婚后共同还贷款÷房屋总价款(房价款+总利息)×房屋现值÷2,即得出对另一方补偿的数额。按此方式计算,本案中,李某约补偿王某48.75万元。

小编结语: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更多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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