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的房产属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的问题占了很大的的比例,在此做一下介绍、分析,以方便再有类似问题的网友解决问题。
婚前一方签的购房合同交的房款,但是婚后领的房产证(房产证上当然只有一个人名字)的属一方的婚前房产,另一方没有房产的所有权。因为,虽然婚后一方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但这个所有权是有其以前的债权转换来的,再追溯到以前债权的归属,这个债权是一方婚前就有的,所以房产要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按现行的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不论婚后经过多少年都是一方的财产,另一方都没有份。但是如果一方婚前签的购房合同,交了首付款,婚后领了房产证,但婚后需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款的,这种情况房产属一方所有,但偿还的贷款属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购买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是双方还是一方签的购房合同、交的房款、房产证是一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是共同的财产。如果房产证是一人的名字改成两个人的名字,或一个人的名字改成另一个人的名字,都没有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只是名子的变化,叫夫妻更名,不需交税费。
如何区分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
买房的先后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联系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婚姻法17、18条规定,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
因而,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结婚前男方买房,应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假如离婚,房子应归属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财产的公证;结婚后买房,如果还是男方出钱的话,在办房产证的时候,根据新规定,若夫妻双方都在场,且女方要在场签字,那么应是夫妻双方共用财产。
案例:
杨女士即将踏入婚姻的殿堂,男方父母准备为他们结婚出全款买房,女方则负责装修家具的钱款,杨小姐困惑房产证上面可否写她的名字?并且怎么样才能最大限度保障女方的婚姻权益?
由于是杨女士另一半的父母出全资购房,婚姻法第二十二条指出: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男方父母为购置房屋出了全资,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赠予男方一人,杨女士没有份。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男方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予夫妻二人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小编结语:通过上文可知,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如何区分房产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婚前财产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