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装修款如何补偿
根据民法的添附理论,房屋的总体增值当然包括装修款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时,当然会一并确定装修款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整个房屋价值中所占的比例,给未取得房屋的一方以相应的补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会损害女方的权益。
装修部分想要取得相应补偿,其前提是事先签订协议。
装修部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产,因此在离婚时要获得补偿,只会对残值进行评估,而后取得相应补偿,考虑到装修部分会随着时间推移而贬值,因而其获得补偿也极为有限。
因而,如果想要得到与首付款对等的补偿,必须签订协议,将装修款当做购房出资款来对待。此类协议内容无法在购房合同中体现,男女双方可另行起草,主要内容体现装修款为购房出资款即可。
当然,签订此类协议之后,日后离婚分割方式也会因为出资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主要分两种情况,第一是婚前全额现金付款买房,其二是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款,第二种最为常见。
二、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
拆迁补偿中,有两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或者产权安置,无论是被拆迁人获得的拆迁安置款还是安置房都是被拆迁房屋上存在的利益的转化行使。这种利益可能和房屋本身有关,也有可能是安置居住权有关。
1、如果房屋属于私房的,即产权房,房屋的所有权人才是被安置对象,居住权人并不是被拆迁人。
这个时候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就需要分析一下了,该房屋是否属于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是一方婚前财产或者是一方父母的财产,那动迁后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动迁的是公房的,如果公房虽然是一方婚前承租的,但是因为结婚,配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是居住困难的,也属于安置对象。
如果当事人以本标准判断困难的,可以查看动迁协议,即动迁协议上是否有自己的名字,或者房屋配置单上的配置方案是什么。
如果能够确定自己在动迁安置中享有权利,那么可以等到动迁安置后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根本就不能获得补偿的,当事人还是早日起诉比较好,离婚诉讼之路很漫长,早点起诉有利于案件的早日审理结束。
网友咨询:婚后买房,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现在办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我们结婚后第三年,老公父母把原来的商品房卖掉后,买了2手房,因有差价,现在老公在还贷,我不知道房子总价,根据他爸妈卖掉房子所得和贷款金额猜测,估计100万左右,我的工资不高,他们家也没要我一起支付贷款,且房产证上只写了他父母和老公的名字,没有写我的名字.现在闹翻了我要和他离婚,协议不成,只得起诉离婚,离婚真正原因不是房产上不写名字,而是感情本身破裂了. 我想问下,像 我这样的情况,办理起诉离婚时,是否可以提房产分割的事?
婚姻帮律师解答:
因为你老公有还贷,所以你对房产是有份的,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享有的,除非你们对夫妻财产另有约定。但你和你老公对房产享有多少份额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你们夫妻和公婆是否分家析产对你们拥有份额多少有着一定影响。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离婚时装修款如何补偿?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拆迁补偿中,有两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或者产权安置,无论是被拆迁人获得的拆迁安置款还是安置房都是被拆迁房屋上存在的利益的转化行使。关于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分割方法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