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暴法院会判刑吗?
【案情简介】
王某与金某2003年10月登记结婚,2004年11月生一女金某某。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好,后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并多次发生殴打现象,于2009年7月起分居。2006年5月4日,金某书写保证书一份,载明:“兹保证再也不打王某,否则女儿和房产归王某所有。”2008年7月30日,当地派出所接到王某报警后赶到双方住地,发现其被金某打伤。王某以金某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金某离婚,依法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和分割财产。诉讼过程中,王某提供证人出庭证明金某曾多次殴打自己,他们的女儿也对法官表示不喜欢爸爸,原因是爸爸金某经常殴打其和妈妈。诉讼中王某还提供了医院病历和照片证明金某存在家庭暴力。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双方共同财产王某与金某按照7:3进行分割,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案情分析】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王某提供的病历、照片、金某书写的保证书、证人、女儿的证言及派出所的出警记录,已形成一系列证据锁链,足以证明金某对王某多次进行殴打,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王某的离婚请求应予准许。因金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过错较大,双方的共同财产按照7:3的比例分割。王某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70%,金某仅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30%。
二、冷暴力是家庭暴力吗?
张毅(化名)和刘春(化名)是大学同学,俩人在校园相识、相恋。毕业后,张毅通过考试进入南阳市内一事业单位,老家在豫北的刘春放弃家里安排好的工作,毅然跟着张毅到南阳发展。
婚后,没有工作的刘春与婆婆在很多方面有分歧。张毅起初还从中调和,但慢慢地便开始偏向自己的亲娘。后来,只要出了问题,张毅就指责刘春。再后来,张毅和刘春陷入冷战。
2015年3月份,刘春到法院起诉离婚。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法官说】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尹庆文说,工作压力大、生活节奏快、独生子女的自我思想、婆媳及家庭成员之间的认知分歧等,都是婚姻不幸和出现家庭冷暴力的直接诱因。
尹庆文建议,丈夫要切实担负起作为一个男人的责任,帮助妻子更快融入自己的家庭,面对母亲与妻子的战争要学会从中“斡旋”,实在不行将二者进行“物理”分离也不错。妻子也要学会扮演好儿媳、妻子、母亲等多种角色。
网友咨询:患病夫妻感情不合,产生家庭暴力,怎么离婚?
我小姨患有精神抑郁症以多年了,姨夫患严重的食道癌,夫妻因感情不合产生家庭暴力,经常在家发争吵打骂,该怎么办?
婚姻帮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另外一方有权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会依法判决离婚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小编结语:关于家暴,你了解多少?婚姻中遇到家暴该咋办?希望本文中关于家暴法院会判刑吗,冷暴力是家庭暴力吗的知识对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帮助。家暴法院会判刑吗,冷暴力是家庭暴力吗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家暴法院会判刑吗,冷暴力是家庭暴力吗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