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出钱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父母拿首付的房产如何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如果房产还有按揭贷款,则由受房人按照目前评估的房产价值,将赠与款、按揭款扣除之后,支付给另一方一半款项。
要避免这类矛盾,有两条途径可供选择:一是在结婚后把夫妻双方的名字均写到房产证上,这样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条途径是结婚前双方对房屋做个婚前个人财产公证,明确房屋归某一方所有,因房屋发生的债务、收益与另一方无关。
二、房屋拆迁补偿款离婚时归谁
拆迁获得的补偿安置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主要看拆迁房屋的产权来源。
1、如果拆迁的房屋系私房,那么拆迁安置中的房屋补偿款就是原私有房屋的转化形式,仍然属于原房屋的产权人所有。但是对于其他形式的补贴或者费用,比如速迁费、过渡费、奖励费、早签约奖等属于补贴性质,按照规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拆迁款系基于拆迁人是同住人身份而获得的补偿安置款,其性质上应当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补偿,并非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形式,因此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的拆迁款如何分割,主要看公有住房是否双方均有权居住和使用,如果是的话,那么该部分动迁款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公有住房按照规定一方无权居住,那么该方也无权要求分割动迁款。
案例分析
离婚房产分割
案情(化名):楼林,男,30岁,柳红,女,27岁,暂无工作。双方经自由恋爱,于2007年3月3日结婚。结婚当天楼林拿出婚前所有积蓄首付了重庆渝中区某高档小区住房。余下房款夫妻共同按揭。2年后,夫妻闹离婚。楼林称购房款全部是自己出资,因此房子应当归楼林所有。
作为离婚案件被告女方柳红的代理律师认为:房款是楼林个人出资属实,但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合同上买受人是夫妻2人名字,办证申请书上仍是夫妻2人名字,不动产权属登记薄上记载仍然是夫妻2人名字。因此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物权法》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因此,该不动产系夫妻共同财产,法院采纳以上全部代理意见,因此本案一审女方获胜。
楼林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重庆第5中级人民法院,女方柳红代理律师仍然根据以上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作为争论焦点,仍然胜诉。
楼林仍然不服判决,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市高院立案后,书面审查了女方柳红的代理律师的代理意见,最后认定一审,二审法院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驳回了楼林再审申请。
本案代理后,律师认为:对方当事人楼林如果在买房时咨询下律师,他婚前财产可能仍然是个人财产。
网友咨询:房产证上名子是孩子房钱是父母交的能公正吗?
好!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孩子的,买房钱是父母的,能公证吗?公证后房产权是属于父母的吗?公证费大概多少钱?谢谢!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好,可以办理公证,但是不能说明属于父母的房产产权。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父母出钱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房屋拆迁补偿款归谁?”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拆迁款系基于拆迁人是同住人身份而获得的补偿安置款,其性质上应当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补偿,并非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形式,因此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房屋拆迁补偿款离婚时归谁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