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有房屋离婚怎么处理
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只有一处住宅,所以离婚时在分割房产上往往争议比较大,尤其处于目前北京楼市的涨幅较大,夫妻同争房产所有权的情况比较多。
房产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存续不足八年,产权很明确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方法很明确,按照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但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扩建的,增值部分应视为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应对共同部分中非产权人所有部分有所体现,属于另一方应得的分额,由产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
房产确属共同所有,但离婚时双方均争产权,而该共有房产又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的住房情况和照顾扶养子女的一方或无过错方等的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给予对方相当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照顾女方。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方以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其要求应属合理,另一方应予协助,但共住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二、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
婚后按揭房的分割,按照上述原则处理。产权的归属一般以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人为准,没有产权证书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约人为准,对于其中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款或还贷的部分,另一方应予以补偿,尚未还清的按揭贷款,由产权人负担。
实际生活中可能遇到有实际出资人与产权人不同一的现象,这种情况下,如果实际出资人要争得权利得话比较困难。
案例分析
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房出资的,若无特别的约定只能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
案情简介
原告齐某与被告罗某于2000年6月在济南市天桥区登记结婚。结婚后,两人生有一个儿子,随着儿子的长大,家中的住房成了问题。于是,两人决定买一套较大的住房,但是两人的钱不够,最终是被告的父母出了10万元,加上他两人的积蓄,总共筹钱了30万买了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房产证只写了原告被告的名字,而出资人被告父母的名字并没有写入产权证。
2008年开始原被告夫妻性格不合,争吵不断。2008年6月,原告被告协商离婚一事,两人在小孩的抚养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但是两人在房产的分割上产生了争议,被告认为房款中有10万是父母借给两人的,因此在分割的时候应该扣除这部分房款。而原告认为钱是被告父母自愿赠与给夫妻二人的。两人因达不成一致意见,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同时请求判决小孩归自己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房子归自己所有,愿意补偿被告房款。
原告诉称: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都同意离婚,小孩归自己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夫妻二人现住房屋是婚后所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
被告辩称:我同意离婚,也同意由原告抚养儿子,我每月支付800元的抚养费,但是我们购房的时候由于还差一笔钱,曾向父母借款10万元,有购房协议一份,之所以当初没有将父母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是为了避免税费的问题。因此在夫妻分割房产的时候应该将父母所借给两人的10万元扣除。
主要证据:
1.原告提供的与被告的结婚证
2.原告提供的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购房人为原告和被告。
3.原告提供的本案涉诉房屋的房屋产权证。
案件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原被告双方都同意离婚,因此可以认定原被告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支持原告的解除婚姻关系请求。原被告双方对小孩的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约定不违反相关法律,法院无理由不予同意,因此尊重原被告双方的意愿。在房产分割方面原告主张房屋是婚后所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原告提供的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购房人为原告和被告;以及本案涉诉房屋的房屋产权证。被告辩称父母曾借款10万元给原被告购买房屋,虽然被告提供了购房协议,但是协议中没有原告的签名,原告对此也不予确认,因此法院对被告主张的这一事实不予认可,此房屋为原被告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最后法院判决,解除原被告双方的婚姻关系,原被告之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800元的抚养费给原告。房屋归原告所有,原告补偿被告房屋补偿款为房屋现有价值的一半。
网友咨询:请问这个房子,有公公的孩子份吗?
我公公和婆婆是后来结婚的,房产证是婆婆的名字,公公还有两个孩子,请问这个房子,有公公的孩子份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如果此房产为你公公和婆婆再婚后买的。则有你公公孩子的份。
2、如果此房产不是你公公和婆婆再婚后买的。则没有有你公公孩子的份。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共有房屋离婚怎么处理?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方以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其要求应属合理,另一方应予协助,但共住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关于共有房屋离婚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