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要在自愿的基础上结婚。离婚也是一样,男女双方要在自愿的基础上离婚,但同时法律也规定了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 协议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二) 起诉离婚: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
可见,一方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但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受理的。
二、起诉离婚怎么选择法院?
关于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的问题是离婚的管辖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作出了如下规定:
1、从级别管辖上来讲,一般离婚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于在当地影响较大的离婚案件或有其他情形,如一方当事人是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受诉人民法院审理有困难或不便审理的案件,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相邻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2、离婚诉讼通常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人民法院管辖。
(1)一般情形;
(2)军婚诉讼:
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七种情形:
1、对正在被监禁的人起诉离婚的;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
3、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起诉离婚的;
4、对下落不明的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起诉离婚的;
5、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起诉离婚的;
6、夫妻双方均为军人,其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7、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网友咨询:外出打工久居外地,请问离婚向哪个法院起诉?
我与丈夫李某2009年结婚后为顺应潮流先后离开农村老家到大城市打工,久而久之,我们两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后来就长期居住在各自打工的城市。长期的分居使两人的感情日渐淡薄,所以我们经商议决定离婚,但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出现了分歧,因此我决定诉讼离婚,但我们两人全都不在老家居住,请问我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你们夫妻都不在原籍居住,且离开原籍均1年以上,且双方都在各自居住的城市长期定居,则可以将两人现居住地认为两人的经常居住地。你起诉可以到你丈夫李某经常居住地,也就是你丈夫现在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小编结语: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更多一方是否可以起诉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