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费用如何计算?
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交纳的费用一般包括:
1、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为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也就是说,到法院起诉离婚,首先要预交50—300元的案件受理费给法院,若涉及的离婚财产超过20万元的部分,也需按照0.5%交纳。
2、财产保全费用离婚案件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为了防止一方转移隐匿财产,导致之后的执行困难,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法院交纳相关费用。根据规定,法院收取财产保全的费用标准为:(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律师代理费: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依法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地方制定,因此,每个地方的律师代理费用并不相同。通常情况下,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会考虑以下因素:(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4、案件执行申请费用:案件审结之后,无论是生效调解还是生效判决,都涉及到执行的问题,特别是关于财产方面的,很多离婚当事人若对结果不满意,都会拒绝或者不情愿执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需要交纳执行申请费:(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二、离婚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离婚案件的起诉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网友咨询: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
她与杨某由相识到相恋不到3个月就登记结婚,婚后经常吵架以致闹到离婚的地步,但二人对夫妻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于是,杨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但双方并未达成调解协议。法院认为:杨某和李女士双方婚前没有感情基础,婚后又没有建立起感情,因此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判决准予杨某和李女士离婚,婚后财产一人一半,诉讼费用由杨某和李女士各承担一半。但李女士认为,离婚是原告提出的,诉讼费用也应当由原告承担。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案件的诉讼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的,但是离婚案件有其特殊性。对于离婚案件,难以说谁败诉谁胜诉,法院只是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感情是否破裂的事实,依法判决离婚还是不离婚。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的受理费用由法院决定,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情况,既可以决定由男方承担,也可以决定由女方承担或者决定由双方当事人分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规定,由于诉讼费用不是单独存在的,因此不允许单独提出上诉。
本案中,法院根据杨某和李女士没有感情这一事实,判决双方离婚,决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双方分担。被告李女士不服法院关于诉讼费用负担的处理,她只能将该一审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从而通过二审人民法院解决诉讼费用问题。
小编结语: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的受理费用由法院决定,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情况,既可以决定由男方承担,也可以决定由女方承担或者决定由双方当事人分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规定,由于诉讼费用不是单独存在的,因此不允许单独提出上诉。更多离婚诉讼费用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