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这种情况下,各项书面证明房屋产权的间接证据都保留在对方手中,一旦发生纠纷,对己方极其不利,所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作为直接证据证明房屋产权归属非常必要。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这种情况下公证的主要目的是写清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例如根据出资比例确定等。
3、产权不稳定的动产。例如存款、玉器、首饰等。这种财产没有其他的证明权属的方式,如果不公证,发生纠纷就很难说清是谁的。说不清楚的钱,要算共同财产。
二、婚前财产公证的不必要事项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例如房屋、汽车。其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已经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其归属。显然没有必要再进行另一项权属公证了。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该房屋仅为居住使用,非夫妻二人所有,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当然也就没有公证的必要。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房屋的实际所有人仍为交付房款的人,不因房产证的交付日期在婚后而改变。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该房屋婚前仍未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需要注意的是:补偿的一半也仅是婚后还贷的钱,它仅限于本钱,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网友咨询: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主要内容事项,原因目的是什么?
婚姻帮律师解答: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已婚未婚程序不同
公证机构提醒,婚前财产公证,是避免或减少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的最好方式。但未婚和已婚办理方式不同。公证收费标准为公证财产的2%。
结婚前,男女双方可以依法到公证机关对各自的财产、债务、权利归属等问题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直接认可。
未婚者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材料: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等。
而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且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当事人提出一公证申请被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确认无误后,申请人签字确认,开始具备法律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已婚夫妻必须是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申请。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将不被受理。
小编结语:区分婚前财产公证的必要事项和婚前财产公证的不必要事项,有利于婚前财产公证更加优质高效,更有利于厘清财产所属,减少财产纠纷,为婚后的美好生活奠定基础。婚前财产公证的必要事项及婚前财产公证的不必要事项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婚前财产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