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如何认定婚前财产?
在认定婚前财产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网友咨询:怎么认定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是如何界定的?
婚姻帮律师解答: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于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其总结了1980年《婚姻法》的实施经验,针对夫妻财产制问题规定过于笼统,对夫妻约定财产制进行了重大的补充,并严格划清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范围的界限。根据新修正的《婚姻法》我们可以清楚地界定婚前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即从男女登记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止,这一特定期间内夫妻所得的财产。《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中,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包括婚前个人所有的存款以及婚前购置的用于个人使用的生活用品、普通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
约定财产制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规范夫妻对其婚前财产、婚后所得财产的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处分协议的法律制度。依照《婚姻法》第19条第l款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局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即《婚姻法》认可约定财产制与法定财产制二者可以同时并用,但前者的效力高于后者,即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无效的从法定。
依照《婚姻法》的上述规定,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利或实际财产的,才能形成夫妻共同财产。您取得的遗产貌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实际上财产权利已在婚前取得,而婚后双方又没有对遗产进行财产约定,所以您取得的遗产根据法定财产制应视为婚前财产,属于您一方的个人财产。
小编结语:夫妻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一般不进行分割。但是生活中,很多人通过财产约定等方式变更了财产的归属,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然而,由于约定形式不合法或者没有证据证明约定的存在等原因,在离婚时导致后来的权利人不能取得财产。哪些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及离婚时如何认定婚前财产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婚前财产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