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本身没有血源关系,一般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仅是因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姻亲关系。但当继父母对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双方形成了抚养与被扶养关系后,从法律上说,双方间就视同父母子女关系,其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父母子女关系是有条件的。当双方之间形成了抚养与被抚养关系后,一方就可基于法律上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向对方主张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二、继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怎么办?
孝敬父母、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此需要强调的是,赡养老人并不仅限于支付赡养费,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除了经济上的供养外,还包括对老年人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只有在经济、生活、精神三个方面都尽到了责任,才是全面地履行了赡养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的,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处理赡养纠纷时,应当坚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调解或者判决使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网友咨询:继子女对继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因为和继母的关系不好,不知道继子女对继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从小就知道是继母,且我们的关系不是很好,所以一直在想是不是以后对继母是没有赡养义务的,我们国家的法律对这个有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规定,就是继子女对于继母的赡养义务这一块的
婚姻帮律师解答:
是有赡养义务的,这种赡养义务是普遍的赡养义务,主要包括以下的情形都是有的:
(1)继父母抚养过继子女的。如果继子女的继父母抚养过继子女,那么就是一定具有赡养义务的,这种赡养义务不因任何事实的改变而改变,比如即使是及父母之后和自己的亲生母亲或者是父母离婚了,这种都是对自己的继父母都还是有赡养义务的。
(2)继父母没有抚养过继子女,但是拟制血亲的关系仍然存在。如果说你有继父母的时候已经不需要抚养或者是继父母没有抚养过你,但是在继父母需要被赡养的时候你们仍然是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这种情况也是有赡养义务的。
所以说一般情况下对于自己的继父母都是有赡养义务的,没有义务的情况很少见的。
小编结语:由于年老、体弱、生病而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子女应当进行照料和侍奉,支付赡养费。当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时,双方产生了矛盾,最后会发展到拒绝承担对继父母的赡养责任。继子女有赡养义务吗及继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怎么办就介绍到这里,更多赡养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