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儿女的合理要求。
赡养案件中主要需要提供下列证据:
①、原、被告之间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据材料;
②、原告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济状况及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
③、有关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要求解决住房的,应提供双方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⑤、要求变更赡养费的,应提供原承担赡养费数额的协议书、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二、收养案件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收养是指收下别人的儿女作为自己的儿女来抚养。国家为此专门设立了一部法规《收养法》。
收养案件中主要需要提供下列证据:
①、原、被告之间存在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公证收养应提供公证书,协议收养应提供协议书,事实收养应提供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材料;
②、养子女系未成年人的,应提供其出生证明或户口簿,以及送养人的姓名、住址;
③、在解除收养关系时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应提供所支出费用的证据;
④、养父母要求养子女赡养的,应提供双方的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⑤、有共同财产的应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共同财产为房屋的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有债权、债务的,应提供债权、债务的证据材料;
⑥、居住公房的应提供租赁关系的证明材料。
网友咨询:子女不继承遗产就可以不赡养父母吗?
我有两个儿子都已成家立业,生活条件都还可以,只是兄弟二人不和,又都误会父母偏袒另一方,所以都对父母有成见。最近,小儿子提出来,他不想继承我的遗产,我往后也不能要求他赡养,我再有什么事情他也不管了。虽然我现在有一套房子,也有退休金,生活基本还是能够自足。但我不明白,不继承遗产就可以不赡养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明确说明,王大爷家小儿子的说法是错误的,是违法的,也是不道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5条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由此可见,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的,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父母有赡养需要,子女有负担能力,子女就应无条件地履行赡养义务,这种义务为法定义务,不是随意说解除就能解除的。王大爷家小儿子提出以放弃继承权利为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这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当王大爷需要赡养时,依然可以要求他的小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小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王大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小编结语:生活中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子女之间常常会因为赡养老人问题而产生纠纷从而导致赡养案件的发生,发生赡养案件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尽的赡养义务。赡养案件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及收养案件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就介绍到这里,更多赡养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