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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产继承?公房房屋租赁权能不能继承?

核心提示:遗产继承是比较复杂的一个过程。而相较于存款等可流动性的遗产,房产继承的程序更为复杂,需要继承人格外注意。那么,什么是房产继承呢?公房是属于国家的财产,我们只有使用权和承租权。那么,什么是房产继承?公房房屋租赁权能不能继承?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更多婚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什么是房产继承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二、公房房屋租赁权能不能继承

目前住房紧张,很多人及家属只能暂时挤住于父母或其他直系长辈承租的公房内。在老人百年之后,其可否继承其房屋租赁权?为防止该租赁权旁落,可否让老人以立遗嘱的方式,明确将来由其继承?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所能继承的只能是属于被继承人(死者)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即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至于老人可否以立遗嘱形式将承租的公有房屋让其亲属继承的问题,答案是否定的。如此遗嘱是无效的遗嘱!因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立遗嘱人只能立遗嘱处分属于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如果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则该遗嘱无效。该案中,老人死亡后,只有公房主(即国家房管部门或房屋产权所属的有关单位组织)才有权处分原由老人租用的公房,决定是收回或另安排他人居住,或同意由原同住的近亲属继续租用。原承租人死亡,其租赁合同即终止,继续租住者,无论是谁,都应重新订租约。公房,其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任何个人是无权擅自处理其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本案中的房屋为公房,则不言自明,其必定不是老人的个人财产,如此,当老人百年之后,身为亲属者,是绝对不可以继承该房的租赁权(即使用权),按现行的有关房屋管理政策也不能继承。

其亲属继承,此遗嘱是无效的。因为遗嘱人处分的财产是国有或者是集体的。该案中,老人死亡后,只有公房主(即国家房管部门或房屋产权所属的有关单位组织)才有权处分原由老人租用的公房,决定是收回或另安排他人居住,或同意由原住的近亲属继续租住,都应重新订租约。

为了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作了例外规定:“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

网友咨询:父亲去世后房产继承问题

父亲多年前去世,留下三室一厅的房子和一儿一女,房产曾做过公正留给母亲,现在母亲想立遗嘱将房产全部留给儿子,请问母亲是否有权处置全部房产?

婚姻帮律师解答:

1、若房产经公证留给母亲,则母亲有权处置房产。 2、法律规定:遗产的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由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什么是房产继承?公房房屋租赁权能不能继承?”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公房,其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任何个人是无权擅自处理其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关于公房房屋租赁权能不能继承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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