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婚姻纠纷 > 事实婚姻 > 事实婚姻的子女可以有继承权吗?事实婚姻离婚?

事实婚姻的子女可以有继承权吗?事实婚姻离婚?

核心提示: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关于事实婚姻的子女可以有继承权吗,事实婚姻离婚的知识您了解多少?为了帮您更加清楚的了解此类问题,婚姻帮为你整理推荐了有关事实婚姻的子女可以有继承权吗,事实婚姻离婚的相关内容。更多事实婚姻的子女可以有继承权吗,事实婚姻离婚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事实婚姻的子女可以有继承权吗?

2014年2月中旬,咨询电话:“请问我县有一个女子小凤(化名)与一台胞林胜(化名)生活在一起十几年,小孩已十二岁,林胜于3个月前突然车祸去世,小凤把林胜火化埋葬后去台湾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时,被早知林胜在台湾有房产等遗产,可以由大陆的妻儿继承。由于十几年前两地关系紧张,办理结婚手续很难就没有办理,长期生活在一起获得家人与亲朋好友认可,小凤与林胜再也没有补办结婚手续。没有结婚证,继承台湾方面的遗产出示林胜与孩子的亲子关系证明也可以,请问中心可以出示这个证明吗?”

但是经过我的仔细询问:林胜生前没有留下起法律作用的样本或是基因信息。无法获得林胜的基因信息,怎能出示他与孩子的亲子关系证明呢?只好告诉法官事已至此我们也无能为力。

相关法律知识:

现在法律上已没有事实婚姻这个说法了,属于同居关系,这种关系不同于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妻子是没有继承权的。

但现行“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必须有DNA证据,本案中的台胞林胜没有留下DNA证据,所以法律不支持孩子继承其遗产。

二、事实婚姻离婚?

【摘要】

事实婚姻与经登记的婚姻关系一样实行无约定条件下的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所有制,如无约定,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只要不能证明是个人财产,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同居关系其本质属于合伙,如无约定,虽在同居期间取得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财产,只要不能证明是共同所有的,均应认定为个人财产。根据新修订的《婚姻法》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能随时间而自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基本案情】

被告张强(1960年生)与原告刘美(1964年生)经人介绍认识于1986年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刘美嫁到张家开始同居生活。后刘美将自己的户口迁往张强户口所在地,但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8年双方共同出资出力将原属于张强的房屋在原基础上进行翻盖,产权仍登记在张强名下。同居期间双方没有财产归属约定。2006年,刘美以双方感情不和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同居期间财产,要求判决将同居期间建盖的房屋归其所有。起诉案由明确为: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纠纷,被告张强答辩应诉亦认为与刘美系同居关系,并同意解除同居。

【法理评析】

事实婚姻作为同居关系的一种特例,《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应理解为将同居关系认定为事实婚姻进行审理应符合主观、客观两个要件。

(1)客观要件: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

(2)主观要件:原告起诉时要求离婚,或者原告起诉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而被告认为是事实婚姻要求按离婚纠纷进行审理,亦即至少须有一方主张按离婚纠纷进行审理。符合这两个要件,法院才能将同居关系认定为事实婚姻进行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本案中虽然原、被告之间的同居符合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客观要件,但因为原告按同居关系起诉,起诉案由明确为: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纠纷,被告也认为是同居关系,并按解除同居关系答辩应诉,显然双方均只把这一段生活经历作为同居,主观上不愿作为事实婚姻对待,因此,法院不应主动将该同居关系认定为事实婚姻,而应直接按同居关系进行审理,并对同居财产进行分割处理,因为人民法院提倡和保护的是合法婚姻,对双方均不愿将同居关系上升为事实婚姻。

网友咨询:事实婚姻怎么划定?

法律承认什么条件的事实婚姻。

婚姻帮律师解答:

自1994年2月1日以前,没有办理婚姻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事实婚姻。

小编结语:事实婚姻的认定,男女双方应当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尤其关键的是,事实婚姻的男女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会认定为事实重婚。希望本文中关于事实婚姻的子女可以有继承权吗,事实婚姻离婚的知识对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帮助。事实婚姻的子女可以有继承权吗,事实婚姻离婚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事实婚姻的子女可以有继承权吗,事实婚姻离婚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事实婚姻关系  事实婚姻离婚  事实婚姻继承权  事实婚姻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