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三)有赌搏、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关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最高人民法院曾颁布过一个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其中所列情形可视为婚姻法条款的补充。
3、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妇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请求的,不在此限。
除上述法律依据,人民法院还要考虑到本次审理前原告曾经起诉过离婚的情况,二次起诉甚至三次起诉与第一次起诉离婚肯定会有不同的程度的差别。
上述条款并未穷尽列举夫妻感情破裂的所有情形,实际上还会存在着形形色色的家庭矛盾,人民法院会根据婚姻法的立法精神酌情考虑。
网友咨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该不该上诉?
我第一次起诉离婚,开庭的时候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最后判决不准离婚,我不服气,请问我该不该上诉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在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原则上会给双方一次和好的机会,判决不准离婚。对于这种类型的案件,建议当事人不要上诉。
原因有两点:一是二审法院受理后,改判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往往会驳回当事人的上诉;
二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后,没有新的事实或理由,在6个月内是不能重新起诉的。如果不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后,就立刻开始计算6个月的时间,但当事人如果上诉的话,二审期间还要耽误3、4个月的时间,才能开始计算6个月的时间。
因此,上诉对于打算离婚的当事人一方,却是无意义和浪费时间的。
二、判决离婚和调解离婚有什么区别?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对于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应当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的调解结果不同,就产生以下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
(一)调解离婚
如果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及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即发给离婚调解书,这就是调解离婚。
(二)判决离婚
如果人民法院调解和好无效,并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难以恢复和好的,而又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可以判决双方离婚。这种通过判决的形式而准予离婚的就是判决离婚。
调解离婚和判决离婚的区别是:调解离婚与判决离婚生效的时间不同:适用调解结案的,调解书自送达之日期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同:调解离婚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是当事人的一致意见,一般便于执行。而判决离婚的,对以上问题的认定是法院根据事实与法律的规定作出的判断。对判决结果一方不履行时人民法院还要强制执行。当然,遇到调解结案一方不履行时同样适用执行程序。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调解结案还是判决结案后,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但法律规定允许起诉的除外。
小编结语: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更多调解离婚和法院判决离婚的区别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