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遗产继承 > 遗产继承 > 如何认定遗产债务?遗产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如何认定遗产债务?遗产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核心提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和生产需要所欠下的债务,均可形成遗产债务。那么,究竟如何认定遗产债务呢?遗产债务的认定标准又是什么呢?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更多婚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如何认定遗产债务

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欠的税款、债务。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而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中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

二、遗产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认定遗产债务时,应注意划清以下界限:

1、应当将遗产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相区别。家庭共同债务是指所有家庭成员作为偾务人应担负的债务,其主要包括:

(1)用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需要所欠下的债务;

(2)为添置家庭共有财产所担负的债务;

(3)因家庭的经营活动所负担的债务;

(4)为夫妻为共同经营需要所负的共同债务。根据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家庭共同债务应当用家庭共同财产偿还,家庭共有财产尚不足以淸偿家庭共同债务的,由家庭成员分别承担淸偿责任,其中应由被继承人分担的侦务份额,才可以作为遗产债务。

2、应当将遗产债务与家庭其他成员的个人债务相区别。

遗产债务应是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并且主要是用于满足被继承人的生活或生产需要,或荇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但是,并非所有以被继承人名义所借的债务,都属于遗产债务的范围。是否属于遗产债务,应当以债务的性质和用途等来确定。

现实生活中,长辈为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晚辈生活、生产需要所欠下的债务,应由晚辈自己清偿。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因继承人能尽而不尽扶养义务,被继承人迫于生活需要所欠的债务,即使遗产不足淸偿的,继承人仍应负清偿贲任。

3、应当将遗产债务与继承费用和殡葬费用相区别。

继承费用是指为执行遗嘱或管理、分割遗产等所支出的开销。一般来讲,继承费用虽然不高于遗产债务,但亦应在偿还侦务后从遗产中扣除,即遗产的实际价值应是淸偿债务、扣除继承费用后所剩余的价值。继承费用的扣除如果在清偿债务之先,就有可能侵犯债权人的利益;但遗产在淸偿债务后,不足以扣除继承费用的,应当由继承人承担此项费用。有时因继承人的过失而支付的费用,不应作为继承费用,而应由该继承人个人承担。

殡葬费用是指为办理丧事、埋葬死者所支出的开销。一般认为,殡葬费用不应列入被继承人的债务,因为丧葬被继承人是继承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况且这种债务的形成,是在继承人与债权人之间,其借贷关系的产生时间也是在继承开始以后,因此殡葬费用应由继承人分担。

网友咨询:债务有义务继承么?

我岳父有四子一女,岳父因做生意失败而背负巨额外债,在有生之年以无力偿还,请问在法律上子女有没义务必须偿还所有债务?如果必须偿还,儿子女儿女婿在偿还义务上有什么不同?作为女婿的我也必须承担偿还岳父的部分债务么?岳父过逝后债务会自动消除么? 及盼各位的建议和解答!!谢谢!~

婚姻帮律师解答: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你作为女婿,没有继承权,就提不上偿还债务的问题。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如何认定遗产债务?遗产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遗产债务应是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并且主要是用于满足被继承人的生活或生产需要,或荇用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关于遗产债务认定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遗产债务        如何认定遗产债务?    遗产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遗产继承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