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有第三者的证据有哪些?
离婚案件有很多涉及到婚外情问题。很多当事人为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而心烦。 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甚至堵在门外等。这些证据只是间接的证据,其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
以下五类第三者插足离婚证据在证明力上相对大一些: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二、能否告第三者侵权?
首先,从权利保护看,“第三者”的行为侵害了受害者的配偶权。人身权是同债权和物权一样的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使配偶一方违反了夫妻双方应该承担的相互忠诚的义务,给另一方配偶带来损害,“在其权利归属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享有排除侵害或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第三者所侵害的是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权,具有伦理性和专属性,一旦遭到侵害,很难补救和弥补。所以对“第三者”的惩罚应是法律所承担的责任,而不仅仅是依靠道德约束和舆论谴责来解决。
其次,从权利性质看,权利是一种受法律上保护的利益,由“特定利益”和“法律上之力”两个要素构成。法律应该为合法的权利提供救济,如果夫妻之间的权利遭受第三者的侵害而不对第三者进行惩罚,不将配偶权加于法律之上,就会成为没有诉权没有救济的权利,任何权利的实现都需要有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和保障才能实现,否则这就不是权利。配偶权是合法有效的身份权,在其受到侵害的时候,法律应该为这个权利提供救济,才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维护。
再次,婚姻是一种伦理性契约,它关系到社会道德风化,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当“第三者”侵害稳定的婚姻关系时,法律应当规定对“第三者”的惩罚,才有利于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对于“第三者”的惩罚,不仅涉及到金钱的赔偿,更重要的是“诉讼这一结果给予原告比用金钱赔偿更无限大的东西,即对故意的权利侵害给以道德上的满足。”
网友咨询:新婚姻法对第三者和过错方有没有相应的处罚?
新婚姻法中对第三者和过错方有没有相应的处罚,其中两人并无事实婚姻和重婚,只是发生过关系,听说只要无过错方提起诉讼,过错方和第三者会被处以2年监禁,是真的么?有这样的法律条文么?
婚姻帮律师解答:
1.首先,重婚罪是刑事案件的范畴,其证明责任要达到严格证明责任,不能向民事案件一样达到初步证明就可以。
2其次,如果只是简单民事离婚案件,如果确实存在对婚姻不忠诚的事实,也要拿到拿出确实的证据证明有过该事实,至此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且在分财产时可以多分。
3.最后,实践上如果提供不了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等法定离婚理由,一般一次提出离婚是不可能就判离的
小编结语:在我国《婚姻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却未就第三者破坏他人家庭,第三者应如何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做出规定。希望本文中关于证明有第三者的证据有哪些,能否告第三者侵权的知识对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帮助。证明有第三者的证据有哪些,能否告第三者侵权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证明有第三者的证据有哪些,能否告第三者侵权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