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第三者的法律规定?
对于由谁来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这个问题,司法解释第29条给予了明确回答。29条规定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因而在离婚情况下,无过错方只能向其配偶要求赔偿而无权向与其配偶有重婚或同居关系的第三者提出赔偿请求。
但是是否由于司法解释29条的规定,无过错配偶方就丧失了向与其配偶有重婚或同居关系的第三者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了呢?笔者认为在明知一方已婚却仍与其结婚的重婚情况下,从法理上无过错方仍存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向明知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可能。虽然法律未对此作明确规定,但是基于重婚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其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因而作为无过错的合法配偶可被视为重婚罪的被害人,因此无过错方基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应可向法院提起附带的民事赔偿诉讼。根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所适用的实体法应是相关的民事方面的具体法律,即《婚姻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和《民法通则》。但是由于现行的《婚姻法》、司法解释都未规定无过错方可向重婚或同居的第三方主张赔偿,那么无过错方只能根据《民法通则》有关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来要求明知方赔偿损失。鉴于附带民事赔偿只限于物质损害赔偿而不包括精神赔偿,因此此时无过错方也只能基于其因重婚罪所遭受的物质损失来向明知方主张赔偿,并承担产生物质损失的举证责任。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无过错方很难依靠刑事附带民事这一途径,来获得明知方所作的物质赔偿。
二、有第三者怎么离婚?
案情:
2000年赵女士与李先生经朋友介绍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2001年双方登记结婚,起初双方生活条件比较差,2002年赵女士多方借钱,为李先生成立一贸易公司作努力.2003年李先生的公司正式成立.2003年双方在共同努力下偿还了所有外债,日子一天比一天红火.2003年底赵女士开始在家做全职前太太照顾小孩和李先生的日常起居.但李先生有钱后,到处沾花.经常深夜不归,起初赵女士认为李先生晚归是为了谈生意,后赵女士亲眼所见,李先生搂着一年轻漂亮的女孩进出高档酒店.这让赵女士无法容忍.双方为此打骂,并要求离婚,而李先生态度很强硬,如果离婚需要交净身出户,孩子有李先生抚养.
2011年2月赵女士决定于李先生诉讼离婚.本律师代理本案后,指导赵女士收集有关李先生与婚外女子同居的证据,在该案件庭审过程中,被告一直在否认有与其他女子同居的事实.但我方提交了众多证据证明存在婚外情.最终法院认定被告李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的实事.最后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赵女士与李先生离婚,李先生向赵女士支付过错赔偿6万元,并依法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40万元.
网友咨询:能否向破坏婚姻的第三者要求赔偿?
婚姻帮律师解答:
受害者配偶能否向破坏婚姻的第三者请求损失赔偿,现行法律未明确规定。 不过从侵权角度考虑,第三者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有关保护婚姻与家庭的规 定,侵犯了受害配偶基于婚姻关系享有的配偶权利,并造成了实质性的财 产和人身损害,是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受害配偶有权向其请求 损害赔偿,司法实践也已经有了这样的审判实例。
小编结语:第三者介入而导致对方夫妻感情恶化,家庭关系破裂。希望本文中关于2016第三者的法律规定,有第三者怎么离婚的知识您了解多少?2016第三者的法律规定,有第三者怎么离婚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2016第三者的法律规定,有第三者怎么离婚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