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者的不同类型?
类型:
(一)感情寄托型。有些夫妻婚前感情基础不好或是婚后不注意感情的培养,矛盾冲突不断,爱情逐渐消失,这时“第三者”介入就会发生。因此,发生外遇,夫妻双方都是有责任的。
(二)面对压力寻求刺激和解脱型。有些人因为工作上不顺利,压力大,或当自己的婚姻生活随时间的推移而变得平淡单调时,宁愿冒着家庭破裂的危险以婚外恋的刺激与兴奋来缓解内心的苦闷和抑郁。
(三)自身的道德和价值观念低下型。决定“第三者”介入是否发生的最重要的因素是自身的道德观念及价值观念,特别是对配偶及家庭的责任感、义务感。一般而言,道德感及责任感越强的人,越不会发生“第三者”介入。而自身的道德和价值观念低下道德感及责任感差的一部分人,越会发生“第三者”介入问题。
二、出现第三者该怎么离婚?
案情:
2000年赵女士与李先生经朋友介绍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2001年双方登记结婚,起初双方生活条件比较差,2002年赵女士多方借钱,为李先生成立一贸易公司作努力.2003年李先生的公司正式成立.2003年双方在共同努力下偿还了所有外债,日子一天比一天红火.2003年底赵女士开始在家做全职前太太照顾小孩和李先生的日常起居.但李先生有钱后,到处沾花.经常深夜不归,起初赵女士认为李先生晚归是为了谈生意,后赵女士亲眼所见,李先生搂着一年轻漂亮的女孩进出高档酒店.这让赵女士无法容忍.双方为此打骂,并要求离婚,而李先生态度很强硬,如果离婚需要交净身出户,孩子有李先生抚养.
2011年2月赵女士决定于李先生诉讼离婚.本律师代理本案后,指导赵女士收集有关李先生与婚外女子同居的证据,在该案件庭审过程中,被告一直在否认有与其他女子同居的事实.但我方提交了众多证据证明存在婚外情.最终法院认定被告李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的实事.最后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赵女士与李先生离婚,李先生向赵女士支付过错赔偿6万元,并依法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40万元.
网友咨询:能否向破坏婚姻的第三者要求赔偿?
婚姻帮律师解答:
受害者配偶能否向破坏婚姻的第三者请求损失赔偿,现行法律未明确规定。 不过从侵权角度考虑,第三者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有关保护婚姻与家庭的规 定,侵犯了受害配偶基于婚姻关系享有的配偶权利,并造成了实质性的财 产和人身损害,是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受害配偶有权向其请求 损害赔偿,司法实践也已经有了这样的审判实例。
小编结语:行为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故意破坏,并意图取代他人婚姻关系的一方,则叫“第三者”。希望本文中关于第三者的不同类型,出现第三者该怎么离婚的知识对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帮助。第三者的不同类型,出现第三者该怎么离婚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第三者的不同类型,出现第三者该怎么离婚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