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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诉第三者?因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可以向第三者要求赔偿吗?

核心提示:根据我国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重婚的行为;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或者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主体必须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那么,如何起诉第三者?因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可以向第三者要求赔偿吗?更多怎么向第三者要求赔偿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网友咨询:如何起诉第三者?能否要求精神赔偿?

事实婚姻被第三者介入导致家庭破裂,是否可以起诉第三者并追究责任及要求精神赔偿?

婚姻帮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重婚的行为;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或者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该主体必须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按照您的描述,您想起诉第三者要求损害赔偿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此,如果您想获得由于第三者导致婚姻破裂的赔偿,您可以在起诉离婚时,要求您的配偶对您进行赔偿。

此外,按照您所说,您与您的配偶并不是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但如果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离婚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您可以要求您的配偶对您进行赔偿。如果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您应当在起诉离婚案件被法院受理之前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后,法院会按照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如果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法院会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相关知识】因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可以向第三者要求赔偿吗?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上述规定,离婚案件中的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构成要件:

(1)有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事实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2)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导致了离婚的后果。夫妻一方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了离婚的后果。如果双方离婚不是因为违反《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所致,或夫妻一方虽然存在第46条规定的情况,但没有导致离婚的后果,均不承担离婚的损害赔偿责任。这里的“”导致离婚的应当是判决离婚,而不包括协议离婚。因为协议离婚包括了协议财产分割的内容,已经将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后的经济帮助、损害赔偿等问题包括在内,允许协议离婚的当事人主张过错赔偿与协议离婚的目的不相符,违反当事人的意愿;

(3)无过错方受到了损害。损害事实是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没有财产和人身损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没有了前提条件。损害是指利益的减少和丧失,包括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财产损害是指财产利益的减少和丧失。如财产被侵占、毁损,承包经营权受侵犯等。这里的财产利益既包括物、货币、有价证券,也包括财产性权利。通常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又称积极损失、实际损失,是指既得利益的减少或丧失,如人身受伤害后的医疗费用的支出;间接损失又称消极损失,是指可得利益的减少或丧失,如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而失去的工资或其他劳动收入等。非财产损害是指非财产利益的减少、丧失或者伤害。例如,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这里的非财产利益既包括名誉、尊严、荣誉、姓名等也包括人的情感;

(4)违法行为人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小编结语:至于第三者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问题,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综观各国婚姻家庭立法的情况,普遍将第三者插足作为一个道德问题,而没有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因此,要求第三者承担法律责任缺乏法律依据,同时操作上也有困难。所以,要求第三者曲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请求一般无法支持。更多能否向第三者要求离婚赔偿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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