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会发生代位继承
要发生代位继承必须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即使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也不能适用代位继承,而应适用转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被代位继承人的旁系血亲或长辈血亲均无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生子女、养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受辈分限制。
二、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
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内容不同。
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3、继承人的范围不同。
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不受辈份限制,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仅限于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范围内,由于转继承是继承继承人的遗产,因此,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都有继承权。
4、可继承的范围不同。
在转继承中,即可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发生在遗嘱继承中,而代位继承则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案例分析
代位继承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孙某与孟某育有一子六女:孟X起、孟如X、孟建X、孟明X、孟瑞X、孟清X及孟文X。本案原告王XX系孟如X之子。孟某于1992年1月8日去世,孙某于2011年3月9日病逝。孟如X于2004年3月7日死亡。
2003年,孙某居住的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狮子营村的房屋拆迁,为孙某安置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北X区XX号楼X单元XX号房屋(以下简称“诉争房屋”)一套。孙某去世后,诉争房屋一直由被告孟X起霸占,原告多次与孟X起协商,均未果,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继承诉争房屋相应份额。
举案说法: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
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分限制。
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为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且被法院判决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本案中,孟如X早于其母亲孙某死亡,原告王XX作为孟如X的儿子,是孟如X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孟如X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完全符合法律关于代位继承的规定。法院经审理,判决诉争房屋归被告孟X起所有,孟X起分别给付原告及其他五被告房屋折价款18万元。
网友咨询:隔代继承 父亲去世。孙子能否继承
爷爷刚过世。父亲十年前去世了。母亲也去世了。现叔叔,姑姑们继承爷爷遗产。我作为孙子是否能代替去世的父亲继承他那份遗产。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不能.因为孙子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什么情况下会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关于发生代位继承情况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