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进行代位继承
1、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若活着时)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但是,无论多少代位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都只能分得被代位人应当分配的份额。
3、代位继承人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并且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丧失代位继承权。但是,丧失代位继承权的晚辈直系血亲中如果有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二、代位继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实践中认定代位继承,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制度。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的情况,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代位继承,在遗赠中也不会发生代位受遗赠。
2、代位继承是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下的一种继承方式。
因此,代位继承是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亊实为发生根据和前提条件的。
3、代位继承是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制度。
在继承开始前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称为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为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不能是旁系血亲,也不能是长辈直系血亲。
4、代位继承是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而是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
案例分析
外孙女不能代位继承的案例
基本案情:
2013年7月,年过60的老人被公司安排去医院照料同事,不料突然晕倒,后不治身亡。老人的妻子、儿女以及外孙女等7位亲人一起将公司告上法院索赔。
老人名叫周XX,曾是重庆市一家公司的门卫。他和妻子养育了5名子女。其中,大女儿早已离世。2014年9月下旬,周XX被公司安排去医院照顾一名受伤的同事。在医院护理的第六天凌晨,老人突然出现脑梗塞和心房纤颤等病情,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周XX辞世后,他的妻子、儿女,以及两外孙女共7人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支付因王周XX胜离世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用共计10万余元。
律师分析:
本案的死亡赔偿金是周XX死亡后产生的,是由基于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人支付其近亲属的一种物质上损失或精神上损失的赔偿费用,它并不属于周XX的遗产。而周XX的两位外孙女进行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遗产存在,所以两人不能代位继承上述赔偿费用。
综上所述: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外孙女不能代位继承
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审理后均认为,公司在选任周XX从事护理工作时,应当谨慎地考虑到周XX已年逾60周岁,提高风险意识,并及时了解周XX身体健康状况,以便合理安排其工作时间,但公司方未尽到上述合理注意义务,致使周XX在为公司提供劳务过程中,突发疾病乃至死亡,公司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故判决公司赔偿给老人的妻子和儿女5人死亡赔偿金共计7万元。
审判结果:
一审宣判后,公司不服,提出上诉。XX一中院于日前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网友咨询: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不是只有我儿子?外孙女代为继承的份额占多少?
我老伴已故,有一儿一女,我跟儿子一家共同生活,女儿死亡有一外孙女,对我照顾很少,念及女儿的情,按正常遗产继承外孙女代为继承的份额有多少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好,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是配偶父母和子女。因此你和你儿子、女儿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因你女儿先于你爱人去世因此其子女享有代为继承权,继承份额为你女儿的应继承份额。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如何进行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而是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关于代位继承的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