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当事人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就子女抚养、财产等作出适当处理,需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一、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步骤如下:
1、申请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8月8日)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申明如下内容:
第一,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
第二,子女由何方抚养,抚养费的数额、给付的方法和期限。
第三,各项财产的归属、数量和价值。
第四,各项债务的清偿责任。
第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第六,离婚后一方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方法及期限等。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北京地区要求离婚双方各自提供2寸单人照片2张)。
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提出离婚申请的当事人应当认真填写《离婚申请书》并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内容除对《婚姻法》第31条规定的离婚的条件认真地进行审查外,还须对当事人的收入、财产以及子女状况等进行纤细的调查与核实,以达到保障离婚协议的真实、自愿与公平,并对离婚当事人能否按离婚协议履行应尽的义务进行有效的监督。
3、批准
通过审查,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夫妻关系解除。离婚证同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注: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2条第1款的规定,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网友咨询:协议离婚手续要去哪里办理?
结婚不久的郝丽实在忍受不了丈夫沈伟的优柔寡断的性格,决定和他离婚,沈伟也同意了,双方经过商量,决定协议离婚,这样也算是好聚好散了。但是两人都不太清楚该到哪里去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婚姻帮律师解答:
本案主要涉及离婚手续的办理问题。郝丽和沈伟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如何在法院办理协议离婚?
1、双方均为北京户籍的,可由任何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有一方户籍为北京的,以北京一方为被告
在双方能达成离婚意向的情况下,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需要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基于便利、快捷、省钱等因素的考虑,当事人一方为外地的一般作为原告,另一方作为被告。
3、双方均为外地人的情况下,如何在法院办理协议离婚
提起诉讼的一方,需要证明的是对方(被告)在北京居住满一年,而不是证明自己(原告)在北京居住满一年。证明在北京居住满一年的证据主要有:《暂住证》,一般情况下,只要暂住证上载明的时间能达到一年或一年以上即可,但对于初次办理《暂住证》者,则很难达到居住满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证明目的,除非上面明确显示了来京日期。有的区法院关于外地人在北京起诉离婚立案的时候把关比较严,比如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除要求出具《暂住证》外还需要出具在北京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注意:这里强调的是1、连续;2、居住;3、满一年。意思很明确:被告方有可能在北京办理了《暂住证》后离开。所以需要辅之以小区的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居住证明》、被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购房合同》及《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的居住证明等等。
小编结语:协议离婚能否顺利办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是否明确、具体。离婚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分配与承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约定。离婚协议书的效力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确认,并颁发离婚证后生效。更多如何办理协议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