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强奸是否可以入刑?
据报道,《反家庭暴力法》目前已由国务院法制办拟出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将8种家庭成员之间侵害身体、性或精神的行为,界定为家庭暴力。最引人关注的是,草案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或法院正在审理双方离婚案件期间,男方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关系的,依照刑法第236条(强奸罪)进行处罚。
我国刑法仅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即成立强奸罪,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丈夫不能成为强奸妻子的犯罪主体。因此,“婚内强奸入刑”并无罪刑法定的障碍,不涉及到刑法需要修改的问题。很明显,草案确立了两种情形下的“婚内强奸入刑”,一是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期间的婚内强奸,二是离婚诉讼期间的婚内强奸。对于第二种情形入刑,应该争议不大;而对于第一种情形入刑,由于我国缺乏夫妻分居制度,容易产生歧义与执法操作上的困难。
对于离婚诉讼期间的婚内强奸入刑,我国司法实践中已有一些判例。1989年河南信阳法院作出了我国第一起婚内强奸入罪的判决,基本情节是丈夫在妻子提起离婚诉讼后,在亲友的帮助下将妻子劫持回家,并多次实施了强奸;1999年上海青浦区法院作出了上海首例婚内强奸判决,情节为法院已作出离婚判决但还在上诉期内,丈夫对妻子实施了强奸。因此,草案将离婚诉讼期间的婚内强奸入刑,有一定的司法实践基础。
离婚诉讼期间的“婚内强奸入刑”,可操作性很强,且理由也很充分。因为离婚诉讼期间的时间节点清楚明确,即法院已经受理离婚案件,但还没有作出生效的离婚判决,包括一审已经判决离婚但还在上诉期内或已经上诉进入二审程序,没有任何歧义。夫妻已进入离婚程序,为保护妻子的性自主权,暂停夫妇的同居义务,将此期间的强奸入刑,理由正当。
但是,要将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期间的婚内强奸入刑,就没有如此明确的界限。例如我国婚姻法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规定为判断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但我国并没有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分居制度,导致当事人对起诉以前婚姻双方是否分居、分居时间长短这一事实普遍举证困难,法院也难以认定。民事上尚且如此,刑事上确定夫妻之间处于“感情不和分居期间”的状态,更是难以操作。因此,要将该种情形入刑可以,但应当借鉴西方国家的立法例建立夫妻分居制度,与之配套。
西方国家法律认可的夫妻分居方式主要有二:一是裁判分居,即由法院判决夫妻分居,暂停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二为协议分居,即夫妻通过协议约定分居,免除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包括免除同居义务。而对于事实上的分居(前述我国婚姻法上的分居即是),多数立法例不承认。
两性关系是夫妻生活的核心内容,通常情形下夫妻之间有同居的义务,因而婚内强奸一般不应入刑,但在异常情形下,也可暂停夫妻间的同居义务,保护妻子的性自主权。草案将离婚诉讼阶段和分居阶段发生的婚内强奸入刑,具有合理性。建议立法上确认夫妻任何一方有权提起分居诉讼,立法上确认分居协议之效力或干脆在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分居登记,不仅使婚姻法规定的分居两年之离婚理由变得有实际意义,也同“婚内强奸入刑”相协调。
“婚内强奸”能否入刑,理论上一直有些争议,这次草案将婚内强奸入刑,应是我国女权运动的重要成果。而且,立法上将上述两种情形入刑,也意味着两种情形之外的一般婚内强奸不应入刑,这对于统一全国“婚内强奸入刑”的法律适用很有积极意义。只是在法律上明确界定“分居期间”需有配套的制度支持,“悬空”的法律会成为制度硬伤,损害立法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二、婚内强奸入刑怎么完善制度?
对于离婚诉讼期间的婚内强奸入刑,我国司法实践中已有一些判例。1989年河南信阳地区的法院作出了我国第一起婚内强奸入罪的判决,基本情节是丈夫在妻子提起离婚诉讼后,在亲友的帮助下将妻子劫持回家,并多次实施了强奸;1999年上海青浦区法院作出了上海首例婚内强奸判决,情节为法院已作出离婚判决但还在上诉期内,丈夫对妻子实施了强奸。
离婚诉讼期间的“婚内强奸入刑”,可操作性很强,且理由也很充分。但是,要将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期间的婚内强奸入刑,就没有如此明确的界限。例如我国婚姻法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规定为判断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但我国并没有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分居制度,导致当事人对起诉以前婚姻双方是否分居、分居时间长短这一事实普遍举证困难,法院也难以认定。民事上尚且如此,刑事上确定夫妻之间处于“感情不和分居期间”的状态,更是难以操作。因此,要将该种情形入刑可以,但应当借鉴西方国家建立夫妻分居制度,与之配套。
西方国家法律认可的夫妻分居方式主要有二:一是裁判分居,即由法院判决夫妻分居,暂停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二为协议分居,即夫妻通过协议约定分居,免除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包括免除同居义务。而对于事实上的分居(前述我国婚姻法上的分居即是),多数立法不承认。
两性关系是夫妻生活的核心内容,通常情形下夫妻之间有同居的义务,因而婚内强奸一般不应入刑,但在异常情形下,也可暂停夫妻间的同居义务,保护妻子的性自主权。草案将离婚诉讼阶段和分居阶段发生的婚内强奸入刑,具有合理性。建议立法上确认夫妻任何一方有权提起分居诉讼,确认分居协议之效力或在婚姻登记机关设立分居登记,从而与“婚内强奸入刑”相匹配。
网友咨询:婚内强奸会受到法律制裁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的规定,会的,但是你得拿出足够有力的证据。否则,别说制裁,就是立案也是问题。顶多算是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实在过不下去,可以考虑离婚。
小编结语:“婚内强奸入刑”并无罪刑法定的障碍,不涉及到刑法需要修改的问题。希望本文中婚内强奸是否可以入刑,婚内强奸入刑怎么完善制度的知识对您的婚姻生活有所帮助。婚内强奸是否可以入刑,婚内强奸入刑怎么完善制度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婚内强奸是否可以入刑,婚内强奸入刑怎么完善制度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