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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能适用代位继承吗?遗嘱无效遗产如何处理?

核心提示: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遗产。而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那么,遗嘱继承能适用代位继承吗?遗嘱无效遗产如何处理?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更多婚姻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一、遗嘱继承能适用代位继承吗

按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这是对法定继承的补充,与遗嘱继承在性质、范围、条件等方面是不同的。

我国《继承法》规定,只有法定继承才能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不能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中,如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人的遗产应用法定继承的方式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因此,遗嘱继承不能适用代位继承。

二、遗嘱无效遗产如何处理

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遗嘱无效的部分,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

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比如,倘若遗嘱所处分的是立遗嘱人和其他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其他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他所得的份额,而只付给遗嘱继承人相应的份额。又如,遗嘱中若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留下必要的财产份额,那么在财产分配中,必须先行扣下这部分人必要的份额,剩余的遗产才能按照指定的内容执行。

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案例分析

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外孙女不能代位继承

年过七旬的老人被公司安排去医院照料同事,不料突然晕倒,后不治身亡。老人的妻子、儿女以及外孙女等7位亲人一起将公司告上法院索赔。可这赔偿金7位亲人都可以拿到吗?日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公司赔偿给老人的妻子及儿女5人死亡赔偿金共计7万元,而两位外孙女的诉求则被驳回。

据法院审理查明,老人名叫王胜,曾是重庆市一家公司的门卫。他和妻子养育了5名子女。其中,大女儿早已离世。2012年9月下旬,王胜被公司安排去医院照顾一名受伤的同事。在医院护理的第六天凌晨,老人突然出现脑梗塞和心房纤颤等病情,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王胜辞世后,他的妻子、儿女,以及两外孙女共7人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支付因王胜离世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用共计10万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均认为,公司在选任王胜从事护理工作时,应当谨慎地考虑到王胜已年逾70周岁,提高风险意识,并及时了解王胜身体健康状况,以便合理安排其工作时间,但公司方未尽到上述合理注意义务,致使王胜在为公司提供劳务过程中,突发疾病乃至死亡,公司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故判决公司赔偿给老人的妻子和儿女5人死亡赔偿金共计7万元。

原告方一共7人,为何只判决5人获赔,两位外孙女的诉讼请求则驳回。据主审法官介绍,本案争议的赔偿费用,是王胜死亡后产生的,是由基于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人支付其近亲属的一种物质上损失或精神上损失的赔偿费用,它并不属于王胜的遗产。而王胜的两位外孙女进行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遗产存在,所以两人不能代位继承上述赔偿费用。

一审宣判后,公司不服,提出上诉。重庆一中院于日前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

网友咨询:遗产如何继承,兄弟姐妹但其中一人过世父母遗产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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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帮律师解答:

兄弟姐妹各人都是同顺序的继承人,如果继承人中有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则其应继承的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中的在世人员)平均继承,这叫转继承。如果继承人中有人先于被继承人(即已死亡的长辈亲属)死亡的,则其继承的份额由其晚辈亲属代位继承。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遗嘱继承能适用代位继承吗?遗嘱无效遗产如何处理?”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我国《继承法》规定,只有法定继承才能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不能代位继承。关于遗嘱继承能适用代位继承吗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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