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处理代位继承纠纷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以子女先于父母死亡为适用的前提条件,代位继承人也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所以在处理代位继承纠纷时一定要明确和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被代位人须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这是我国代位继承的前提条件,也是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鲜明特征。
二是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亦即代位人可以是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这进一步解释说明了“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
三是代位继承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中规定的“血亲”是既包括自然血亲,同时也包括拟制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和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所生子女;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和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均可作为代位继承人。
四是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是本应由被代位人所继承的那部分,如果被代位人丧失了继承权,那么相应的代位继承人也不能继承财产。
五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发生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不得执行,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
六是在代位继承中,配偶不得互相代位继承,即丈夫为被代位人时,妻不代夫,妻子为被代位人时,夫不代妻。只能由其晚辈直系血亲进行代位继承。
七是发生代位继承时,代位人替代被代位人的继承地位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共同继承,代位继承人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第一顺序没有其他继承人,那么代位继承将作为唯一的继承人,取得全部遗产。
二、遗嘱能剥夺代位继承权吗
所谓代位继承,就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晚辈直系血亲(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代替其父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正因为代位继承人,是代替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父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就代位继承人的法律地位而言,是属于法定继承人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由于代位继承,继承人的其晚辈直系血亲,已成为法定继承人。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因此遗嘱可以剥夺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
根据我国《继承法》,“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所以,遗嘱继承不能剥夺代位继承的未成年孙子女的继承权。
网友咨询:孙子孙女有爷爷奶奶的继承权吗?
我爸爸2008年过世了 爷爷 2010年过世的 有一个叔叔和姑姑 现在叔叔他们让奶奶去把房子过户给他,房子是爷爷的名字 公证的时候不用我和弟弟(双胞胎)去吗?我们有没有继承权 ?谢谢帮忙
婚姻帮律师解答:
您好,您和您的弟弟是有继承权的。这就是法律上规定的代为继承,即您的爸爸先与您的爷爷去世,由您爸爸的晚辈直系血亲即您和你弟弟继承您爸爸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如何处理代位继承纠纷?遗嘱能剥夺代位继承权吗?”的全部内容,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所谓代位继承,就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晚辈直系血亲(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代替其父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关于处理代位继承纠纷方法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婚姻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 ,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